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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镜周刊
2.记者署名:
谢文哲
3.完整新闻标题:
疫情升温口罩令调整 4医疗场所5/31后仍须戴口罩
4.完整新闻内文:
国内新冠疫情趋缓后,口罩令总算在4月中大解禁,不过禁令解除5周后,疾管署今(23日)宣布,考量近期疫情稍有升温趋势,且流感等呼吸道疾病重症者多为长辈照护者,故5月31日起,将医疗机构、医事机构、老人福利机构与一般护理之家,持续列为佩戴口罩指定场所。
疾管署副署长曾淑慧表示,经评估后疾管署认为,医疗机构、医事机构属高感染传播风险场所,且老人福利机构照护者多为感染后易导致严重并发症或死亡的脆弱族群,为保护众及机构人员健康,5月31日起将医疗机构、医事机构、老人福利机构与一般护理之家,持续列为佩戴口罩指定场所。
口罩令调整规定如下
一、维持于以下指定场所之室内空间应依规定全程戴口罩。
医疗机构: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机构。
医事机构:药局、医事检验所、医事放射所、物理治疗所、职能治疗所、助产机构、精神复健机构、居家护理机构、居家呼吸照护所、护理之家。
老人福利机构:长期照护机构、安养机构、其他老人福利机构。
得于上列指定场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饮食、拍照、不适合或无法戴口罩之检查、治疗或活动。
二、特殊情境建议要戴口罩,除维持原列情境: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年长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时、人潮聚集且无法保持适当距离或通风不良之场合、与年长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种疫苗者)密切接触时、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及特定运具(复康巴士、校车、幼儿园专用车、校园接驳车)时以外;调整“搭乘救护车时”及“出入长期照顾服务机构、荣誉国民之家、儿童及少年服务机构、身心障碍福利机构等高感染风险场所时”亦为建议戴口罩。
三、其余室内场所、室内空间,由民众自主决定戴口罩。
四、上述措施为通案性规定,相关细节得另依主管机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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