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府机关、公立学校设“公职律师” 法务4

楼主: qazsedcft ( 蛋包饭 )   2023-05-24 00:19:44
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吴政峰
3.完整新闻标题:政府机关、公立学校设“公职律师” 法务部说明4大重点
4.完整新闻内文:〔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立法院23日三读通过“律师法”修正案,新增“公职律师”规定。主管机关法务部说明,新制可提升政府法律专业,协助政府机关与公立学校在推动业务时,能妥适处理法律与因应诉讼,修正案共有4大重点如下:
一、公职律师专任于政府机关、机构或公立学校。
二、公职律师以律师名义办理法律事务。
三、公职律师兼具公务员及律师双重身分,应遵守公务员服务法及律师法、律师伦理规范。
四、公职律师应加入律师公会。
法务部指出,为落实司法改革决议意旨,律师法新增“公职律师”规定,以提升政府法律专业,完善政府法律制度,及协助政府机关、机构及公立学校同仁在推动业务过程中,能妥适处理日益渐增的法律咨询及诉讼等案件,并保障公务员法律权益。
法务部表示,经广纳各界及律师等团体的宝贵意见,并蒐集外国立法例与专家学者论述,配合“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转任公务人员条例”修正,提出律师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送请行政院审查,经行政院于今年3月31日通过,把草案函请立法院审议,于今天三读通过。
法务部强调,此次修法符合司改决议意旨,使律师制度与时俱进,更加完备,并使政府机关、机构及公立学校,可借由公职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升政府法律专业能力,落实公务员法律权益保障,我国律师制度也将展开新纪元,期待未来公职律师能发挥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及促进民主法治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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