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ngisland (国王岛)》之铭言:
: 遇到暴徒乱打人,如果当下打回去,打到对方无攻击能力,这样高机率算是正当防卫
: 当然前提是不能把暴徒打残或是打死
: 但今天被暴徒打了,先跑走过几秒再找机会打回去、或是当下被拉开过几秒再打回去
: 这样是不是就犯了伤害罪了?
: 有没有几秒内打回去算是正当防卫的八卦?
依照台湾法官对正当防卫定义严格的程度
你大概是要漫画第一神拳那样
对方挥拳过来的第一时间打出反击拳
而且后续不能再有任何追击的动作, 才有可能被定义为正当防卫.
除非对方有持续攻击的意图并有攻击动作 你才可以打出第二发反击拳.
大概是这样吧.
简单点说 台湾的正当防卫最好是当它没有
基本上对方是神经病或无赖硬找你麻烦跟你动手的
只要你回击 99%都会被法院认定为互殴.
而且如果对方是先动手的一方 但最后你回击导致他受的伤比你重
可能法院还会判你得赔钱之类的.
所以在台湾, 真的要动手, 就是那种无赖 黑道 流氓的专利
毕竟他们就进出法院 监狱这类地方习惯了
加上烂命一条, 你是那种有产有业有家的 跟那种烂命人动手
最后亏的一定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