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警察出事都喜欢拿美国来类比
问题是美国强制员警使用执法记录器(有误请纠正
他们在执行公权力的当下都有完整的录影可以供事后民众与媒体了解其因果关系
在这种一切依法的环境下
对警察也有保障 对民众也公平啊
台湾目前秘录器属于员警私人物品
不知道不统一分配是不是因为经费不足?
真的笑死人干
电击枪也是
现在第一线执法人员
除了辣椒水警棍这种超近战的低杀伤武器
剩下就只能用杀伤力超高的手枪
要马就控制不住犯人反倒受伤
要马就直接开枪打死人被告到破产
这样到底要警察怎么做?
妈的升格一堆没屁用的部会
然后真正需要经费的地方都当看不见
干你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