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怎反驳“不要犯法就没事”的论点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3-05-21 09:03:59
“犯法”和“执法过当”本该是两回事吧...
在有人权的国家/地区,就算真的有犯法嫌疑,也会秉持“罪刑法定原则”,在未被法院
定罪以前,不应使用非法律手段解决
这是《刑法》第一条的精神,写在开头也是要显明对法治精神之尊重啊!
要劝服上了年纪的人,是何其的困难
但倒是觉得啦,逻辑上完全不通的言辞,不需要听进耳里,当作参考就够了
毕竟所谓的“执法过当”,如果法律上没有明文叙述其建立基础,漏洞终究只会让类似争
议事件一再发生、让警察信誉一再受损
虽然可以事后进行法办、惩戒,但此类补救手法于众人眼目中来看,恐是为时已晚之事,
因此务必先制定好遏制的方法,才能杜绝后患的出现。
又说回案件本身,虽然按《刑事诉讼法》为有据,但对于“现行犯”之处理,还是需要“
注意其身体及名誉”(第八十九条第一项)
因此这种超逾必要程度的执法,受公众舆论也是正常的事。
※ 引述《ray90910 (Blackbird)》之铭言:
: 晚上外面吃饭看店里电视
: 刚好在播浩克新闻执法过当之类的议题
: 结果听到旁边阿桑说
: “啊他不要犯法在那边闹不就好了”
: 旁边的人回应一下
: 说警察把他打成那样也是不对啦
: 但阿桑就又回了
: “还不是他先在那边闹”
: “不闹就没事了,当警察吃饱太闲打他喔”
: 小弟仔细思考
: 发现阿桑的论点其实蛮有道理的
: 真的浩克好好买东西不就相安无事
: 那么
: 八卦有没有人可以智慧反驳这样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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