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多数台湾人的法治观念是不是很差?

楼主: kisaraki1976 (老月)   2023-05-21 07:30:20
如果鸽子没情绪失控
去尻浩克12下
只是站在后面讨论他
顺便叫警力
放着他在外面吼叫
路人随意拍摄
浩克突然站起来
拔腿就跑
还攻击路人抢走路人手上的鸡胸肉
攻击之后还回头对超商两个脑震荡的警察大喊
警察~!出来洗地啦!
台湾~蔡~英~文~!
那风向会变成什么?
警察要怎么做才不会被惩处?
难道请新竹呼叫猎人吗?
乡民有没有看法?
引述《a40494 (田埂牧者)》之铭言:
: 总括来说
: 大概就两个领域的问题
: 训练不足与法律
: 而法律部分
: 现在看起来
: 大家的看法大略可分为两派
: 一派是认为
: 浩克已经坐在地上,情况已经解除
: 危险状况也不再
: 所以警察不需要再施以强制力
: 这一派是从人权角度出发
: 另一派是认为
: 要把危险情况的认知
: 与先前浩克攻击警察的场景连接着看
: 也就是说
: 不能把浩克挥拳攻击的这一状况
: 与浩克坐在地上分开来看
: 必须综合审视
: 所以哪怕是浩克已经坐在地上(但还没上铐)
: 因为现场的时空接续性还存在
: (例如浩克已逃跑回家、或是已过了两三天,这种状况时空接续性才不存在)
: 也必须施以强制力使其失去反抗意识再行上铐
: 这一派比较是从执法者的角度出发
: 个人是比较偏向后者
: 拿郑杰的例子来比喻
: 如果郑杰已经在捷运车厢杀了数人
: 这时警方到场
: 而郑杰也坐在地上,但依旧手持刀具
: 试问警方是否能以电击器或其他强制力手段使其失去反抗意识再行上铐?
: 我想答案应该很明显
: 在我看来
: 这位浩克身上的肌肉量,已经不是一般人的程度
: 而且已脱掉衣服显而易见
: 抗打与打击力道一定胜过一般人
: 发达的肌肉可以比拟成上述例子郑杰的刀具
: 这样看来
: 综合浩克先前已经发狂攻击员警致伤的情况
: 在上铐前施以强制力
: 是否有可非难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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