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完影片 从结论说起
浩克应该打国赔诉讼
警察应该主张警政署训练不足负责赔偿
刑事方面警察伤害既遂或重伤害未遂
但应该减刑
从时间轴来看
第一波打斗的时候
警察遭遇攻击完全有理由使用警械
因为浩克的双手能对警察造成致命的威胁
警察有掏枪动作代表也实际有使用警械的打算
至于警察个人训练不足没法完成掏枪动作就…
第二波打头的时候
先声明前提 看了影片打头的时候浩克还没上铐
个人认为:浩克袭警打完一波之后坐在店门口
也没有明显的投降动作
从客观的角度来看
这时候警察最好的方法是
掏枪后从远处指示浩克服从指令趴下后双手后背并由另一名员警完成逮捕行动(不知道为什
么很少人讨论这个 这不是很基本的吗?)
因为前面已经证明辣椒水 徒手 警棍 三者皆无法对浩克进行有效压制 那最好就不要接近他
那当然我们回到当下
我们先嘴一下法律人 虽然我也是读法律的
这整个事件是一个整体事件动态进行中
不是你前一秒打人下一秒坐下来就不能使用武力耶
不然每次嫌犯要被打的瞬间就举手投降
你警力一放松就又暴打你 这警察怎么做事
重点是整体是动态不可分割的
在过程中就是已经有袭警了
又不是落跑了很远再被抓到投降
那些律师真的是读书读傻了
至于为什么警察不会应对
废话现实中遇到这种事
谁能像我们事后诸葛一样这么冷静
就算这是警察的职业
也不代表警察会常常碰到这种场面给他练习怎么处理
我赌100%警校或是培训期间
针对逮捕、警械使用的练习跟教学
一定是绝对不足以训练出警察有合格的反应
毕竟你们也知道警校的环境还有党国遗毒
八成就敷衍了事 有可能有真正有效的训练吗?
简单来说警察刑法上绝对是有错
但这件事真正的问题出在警校跟培训还有现行的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