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男的生母也就是陆配正常来说一毛都拿不到
这个在王永庆的家产继承权里面就演过一次了
只有大房跟直系血亲才有继承权
王永庆的二房、三房、四房是没有继承权的
王永庆的大房又另外赠与给其他房的子女所以王永庆的案例其实很复杂
从2008年王永庆过世一直到2016年遗产官司才收场
但是王永庆的遗产税当时有被讨论过所以大致上还是能猜测大概是怎么分
赖父的大房无条件直接先分掉1/2这个是肯定的
因为大房一定会主张夫妻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
剩下的就看赖父有几个子女就等分切成几分来分这1/2
但是这1/2大房也会参与分配
所以赖男拿1/6而孙女拿1/6、大房再拿1/6
分完就结束了
此时大房总共会拿到2/3
我在猜赖父会有所谓的二房可能是因为赖家大房之子有身心障碍
虽有孙女但是家中无子断香火所以不排除因此有二房问题
但是虽有身心障碍会不会导致无后这个也很难说
除非有基因问题但是这个又不好猜
因为这个是传统的香火观念是别人的家务事就不去管
另外一个可能是老一辈会有所谓的夫兄弟婚
因为夫兄弟婚是传统观念跟民法相左
往往都是家族内知悉但到了分遗产才开始吵亲子鉴定问题
或者是亲戚直到生后才开始吵亲子鉴定
本案的大房之子是已殁的
解释因为赖父孙女的父亲已殁所以在赖父生后会直接代位继承变成第一顺位
还有其他的可能
可能一就是赖父如果另立遗嘱
那这分遗嘱会产生特留分的问题
特留分的争议往往就是偏心的问题
像是父母比较爱好某个子女、某个子女比较穷困、某个子女孙子孙女多、
某个子女协助父母工作之类的以及长子长孙习俗
当然大房二房问题也都会产生特留分争议
因为我们看不到遗嘱所以就别去猜了
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在美国超级常见在台湾很少很少
如果有遗嘱信托那会由遗嘱信托去处理
台湾的信托由金管会的银行局监管
基本上就是那几家银行
在台湾遗嘱信托不流行可能是因为税务或是习俗不同
总之陆配一毛都拿不到
因为陆配是二房
不管是二房、三房、...基本上不是法定夫妻都没有在继承清单里
因为台湾只承认一夫一妻制
身分证的配偶栏也只有一格
你要取第二任妻子当成正室那前一任就要离婚
已经离婚的配偶就不会在配偶继承里
但是不管配偶有没有离婚只要有子女
子女就拿得到第一顺位继承
※ 引述《czchen (我心因何恼春风)》之铭言:
: ※ 引述《InoueNagi ()》之铭言:
: : 拥有5亿元资产,身世颇复杂的赖姓高中生,本月4日与夏姓男子登记结婚(俗称同婚)仅
: : 约2小时,于当天11时坠楼死亡,赖母控告夏男杀人罪,检方谕知30万元交保,赖生原本
: : 的阿公,与赖生之母(阿公的媳妇)生下赖生,之后“认领”赖生,并将庞大资产“赠与
: : ”赖生,阿公也变成“爸爸”,依照民法规定,赖生死亡之后,夏男与赖生之母,可以均
: : 分5亿元遗产。
: : 赖生的身世颇复杂,2008年的台中高分院判决书指出,赖生的阿嬷对丈夫与媳妇(赖生原
: : 先的阿公、妈妈)提起妨害家庭告诉,法官认定赖生原先的爸爸,与赖生“不存在血缘关
: : 系”(非父子),并依据通奸、相奸罪(公媳乱伦),判决赖生的阿公,赖生的母亲(阿
: : 嬷的媳妇),公媳2人各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 : 地方人士指出,在诉讼之后,赖生原本的阿公,“认领了”赖生,因此,赖生原先的爸爸
: : (已过世),变成了哥哥,阿公(上月过世)则变成爸爸,至于生母、阿嬷,辈分关系不
: : 变。
: : 依据依据宪法平等原则及民法的精神,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两者的法律权益相同,配偶
: : 死亡后,另一方是“恒常继承人”。
: : 律师徐承荫指出,赖生与夏男2人结婚仅2小时,婚后财产不太可能新增,因此,没有剩余
: : 财产分配请求权问题,仅有“继承分割”问题,民法规定,配偶是恒常继承人,赖生如无
: : 遗嘱,遗产的第一继承顺位是直系血亲卑亲属(子女等),第二顺位是父母亲,但赖生原
: : 本的父亲、阿公(认领前)都已经过世,因此,遗产由赖生母亲与夏男2人平分。
: : 徐承荫强调,夏男虽是“恒常继承人”,但民法第1145条规定,故意致被继承人于死,而
: : 受刑之宣告者,丧失继承权。另外,如果赖母提出诉讼,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夏男就不是
: : 继承人,法律上的关系就会因此不同。
: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07313
: : 6.备注:
: 整理一下,赖阿公(生父)已认领这孩子,阿公已可视为婚生子女关系之父亲
: 又据民法1065-2 [非婚生子女与其生母之关系,视为婚生子女,无须认领。]
: 赖母与夏男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 但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67条1和5项,赖母若无中华民国身分证,可继承
: 金额不得逾新台币二百万元。
: (据67条5.只有配偶身分才有机会突破200万限制,有长期居留许可者,才能继承房地产)
: 所以是夏男得5亿-200万 (?
: 但若婚姻被判无效....(考量到这婚姻过程太..)
: 赖男财产的继承权就回到 1.父母 2.手足 身上
: 生母已被限制200万,生父已死亡,继承权就到手足身上....
: ******
: 然后这边要问一下,5/4坠楼,应该当时就知道结婚后两小时就死,这么离谱的事,又有
: 钜额名下财产,怎么没有重大新闻出来?? 怎么会拖这么久?有赖家亲属跳出来讲话吗?
: 而他生母有中华民国身分证吗? 还是匆匆以儿子死亡理由申请来台的? 然后找民代闹大
: 闹上新闻??
: ******
: 放在宫廷剧,这OOXX两个就是外人吧....
: 老皇贬抑众多嫡系子女,独宠少妃和幼子....会不会激起众怒?
: 老皇一驾崩,幼子会有什么下场???
: 当然这不是宫廷剧.... 胡乱联想而已.... 就是很好奇他们其他家属的态度,怎么只有
: 势单力薄的赖母跳出来喊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