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陈秋云、刘柏均
3.完整新闻标题:
兴富发文心爱悦卢秀燕发建照? 都发局:林佳龙任内
4.完整新闻内文:
中捷绿线5月10日发生兴富发文心爱悦工地塔吊臂砸中捷运隔音墙,造成1死10伤。前立委
陈柏惟指控,此栋大楼是中市府通过地目变更,质疑卢秀燕核发建照且商业用途不符至少
30%规定。市府都发局回应,陈柏惟指的这栋建物在2017年就取得建照,兴富发接手后申
请变更,并不在卢秀燕任内。
都发局资料显示,“文心爱悦”建照是在2017年,前市长林佳龙任内,而不是市长卢秀燕
所核发,商业用途也大于规定30%。另2013年地目变更,是在前市长胡志强任内,当初考
量是商业区且有捷运,经检讨业者依规定办理回馈措施,同意由土地所有权人个别申请由
“第二种商业区”变更为“第四种商业区”,相关的案例不只这名业者。
陈柏惟昨在脸书表示,10年前“文心爱悦”地目原本是商二(容积率350%)用地,但
2013年市长胡志强任内,原地主申请变更为商四(容积率500% ),业者承诺开发后商业
用途不可小于30% ,以2亿元代金上缴市库给通过变更。
建商在土地变更完成后转手卖给另一建商,而另一建商拿到土地以后,最初的规划是38层
双塔,总高超过140米,但评小组审了六次都没过,最后放弃开发。
陈柏惟指出,取得第二手建商2018年11月把土地出售给兴富发建设,而兴富发取得土地后
,变更31楼,在2019年11月8日取得建照,建了569户的小坪数住宅,一楼有8户店面,低
于30%。卢秀燕任内核发执照变成纯住宅大楼,未要求“至少三十%商业使用”市府应说
清楚。
都发局表示,2019年市府通过变更设计,其大楼1至2楼店铺,3至1 1楼是办公大楼,12楼
以上才是住宅。依建照检讨内容,大于规定三十%,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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