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跑不就没事?
我甚至支持只要临检不停下来配合
警方鸣笛广播三次无效还加速逃逸的 (当然要有全程录影记录证明对方逃逸)
警方都有权直接冲撞或甚至开枪
通常看到警察会跑的 要嘛就是通缉犯或毒虫 要嘛车上就是有枪械
正常人警察临检拦查 起码会停下来看看怎么回事
谁会没事就先逃跑?
※ 引述《norvasc (Norton)》之铭言:
: 欸欸 今天有毒品通缉犯被临检到
: 不仅拒检 还直接冲撞员警
: 警察直接开枪了 后来犯人中弹身亡
: 感觉很像美国会发生的事
: 台湾之前的案例
: 警察好像都会被检讨不应该打死人 甚至被提告
: 所以说
: 毒品通缉犯被警察枪杀 你觉得OK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