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保全来回文
84-1固然是条恶法
但我必须说,住户(业主)素质才是决定保全好坏的主观且必要条件。
现在的社区大楼都太懒,要是管委会自聘保全同样给4万薪水月休8-10天(休红字)劳健保
挂公会,社区绝对能省很多钱。
你说假日访客包裹怎么办?当然是住户自己要处理啊。说到底就是住户不肯涨管理费又想要
什么事都有人作。用ㄧ样的薪水请人顾夜班、周末、国定假日就是这恶法它过分的地方。
有些建商它自己请总干事跟保全,福利跟其他员工一样,那种的保全来要求素质才是合理,
其他都是来凹的。希望台湾能有更多建商能跟进,不过只顾著跟政府沆瀣一气炒地皮堆房价
的建商才是大多数。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