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道内侧时速84公里算龟速?驾驶人不服

楼主: hn9480412 (ilinker)   2023-05-13 00:10:08
国道内侧时速84公里算龟速?驾驶人不服挨罚提告遭驳回
2023-05-12 11:29:25 联合报 记者简慧珍/彰化即时报导
林姓驾驶人去(2022)年5月间行经国道六号西向14公里处,被拍下车速每小时84公里,被开罚3000元并扣违规点数1点,林男不服,状告公路总局台中监理站,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认为判决交通违规事证明确,驳回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林姓驾驶人去年5月间行经国道六号西向14公里处的内侧车道,被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队快官分队警员,以雷射枪测得林男车速为每小时84公里,因那个路段最高速限每小时100公里,举发机关认为构成“行驶高速公路未依规定行驶车道者-小型车未以规定之最高速度行驶内侧车道,速限100公里,行速84公里”的违规行为,因此同年6月30日迳行举发车主林男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罚款3000元并扣违规点数1点。
林男不服提告,指称罚单没完整的主管机关全衔,不是公文书;“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时90公里以上的路段,行驶速率低于每小时80公里的较慢速小型车,...应行驶于外侧车道...”反过来说,只要行驶速率不低于每小时80公里的较慢速小型车是可以行驶于内侧车道的,立法意旨不是要行车人一进入内侧车道就要以最高速限行驶不可,主管机关显然曲解法规,剥夺人民行的权益,为求绩效故意入人于罪。
彰化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举发通知单并行政处分,而是行政机关对具体事件的观念通知,林姓驾驶人“行驶高速公路未依规定行驶车道者-小型车未以规定之最高速度行驶”的违规事实无讹,原告犹执前词指摘原处分不当,诉请撤销原处分,为无理由,应予驳回。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158748
内侧车道应以该路段最高速限行驶,有很难理解吗?
开84就滚去外侧车道少在那边当路队长
作者: ineedadvice (authenticity)   2023-12-24 19:19:00
你把5566放在哪......看错
作者: KYALUCARD (KYALUCARD)   2023-12-24 19:19:00
....要介绍眼镜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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