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变态父把女儿当砲友还羞辱、 禁交男友 判

楼主: Salcea (5457)   2023-05-10 09:03:14
变态父把女儿当砲友还羞辱、 禁交男友 判关12年
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台北即时报导
一名面店老板十年前、女儿读国小高年级时性侵她,2020年7月间再度乱伦,女儿事后跷
家,学校导师在找到她后关切,得知学生委屈,通报桃园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桃园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利用权势性交罪判父亲12年徒刑。检察官上诉指父亲犯后还羞
辱女儿是“公共汽车”,恶劣至极应重判,台湾高等法院仍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被害女学生就读国小五、六年级时,在住处房间遭父亲强行脱去裤子,女儿不断抗拒,父
亲仍性侵得逞。事隔多年,2020年7月18日早上,父亲又拿女儿泄欲,女儿因惧怕父亲,
隐忍屈从。
被害人说,国小时遭父亲性侵至流血,她不停喊痛,但父亲直到射精才结束。她说,若不
与父亲发生性行为,父亲就会变脸、很不高兴,还会怀疑她是不是交男朋友。她曾告诉母
亲遭父亲性侵的事,外公、外婆也辗转得知,父亲不知道和他们说了什么,结果没人相信
她。
面摊老板否认犯行,辩称女儿不服管教,又因交男朋友而遭责罚,因此诬陷他,并指女儿
多年来都没有向任何人求救,她录音的内容是“为开导女儿而嘴砲”,没有特殊意义。
学校老师证称,听到被害人遭父亲性侵时,对方情绪崩溃,她先安抚并依程序通报,也通
知女学生外公到校。高院认为,被害人未主动报警,甚至在诉讼期间仍主动表示深爱、重
视父亲,自揽一切过错,怎可能因管教严厉就凭空杜撰性侵情事?
法院勘验父女对话录音,面摊老板要女儿当他的情人,女儿问是不是被当“砲友”“是不
是只能跟你做?”,父亲竟回答“如果我说是呢?”
面摊老板解释,他是和女儿说可以把他当男友,“有性需求可以找我”,高院认为这显示
“父女间必要时得为性行为”,根本悖离伦常。
高院认为面摊老板为了自己的性欲,不顾女儿心灵感受,至今也未道歉,判12年徒刑妥适
,驳回检察官和被告上诉
UDN.COM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15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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