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巫鸿玮
3.完整新闻标题:
16岁女高中生GoPro性爱影片流出 色男遭判刑1年2个月
4.完整新闻内文:
家住新竹市的16岁女高中生“小莫”(化名)前年透过朋友认识家住新竹县的吴姓男子,才
刚认识不到1个月就被吴男带回家发生性关系,没想到吴男竟用GoPro摄影机录下两人性爱过
程,吴男还将3段总长数分钟的影片传给小莫的朋友,气得小莫担心影片外流遭散布而报警
,法院判吴男1年2个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吴姓男子高中毕业后受雇于汽车美容业,2021年8月间因为朋友介绍,因此
认识了当时才16岁的小莫,两人进而交往成为男女朋友,没想到认识不到1个月吴男就把小
莫带回家发生性关系,还用GoPro摄影机拍摄他和小莫的性交过程,分别录制长度30秒、21
秒、3分47秒的影片,以及数张照片。
吴男事后还将影片、照片又透过通讯软件传给小莫的朋友,小莫得知后担心性爱照片、影片
遭备份或散布,经告诉爸爸后,小莫的父亲于10月向新竹市警察局报案,案件被移送新竹地
检署侦办。
因吴姓男子被警方通知到派出所说明,及被检察官侦讯时都坦承的确有用GoPro拍摄与小莫
之间的性爱过程,小莫的朋友也出庭指证,同时出示他与吴男之间的讯息对话纪录截图,因
此法官认为吴男触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规定,犯拍摄少年为性交行为之电子讯号罪
。
法官指出,吴姓男子满足一己私欲,明知小莫是未满18岁的少女,心智及判断能力均未成熟
,竟拍摄与小莫性交行为的照片、影片,对小莫的身心健康及人格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吴男
虽称有意愿和解,但于调解庭期数次缺席、数次表示需时间筹钱,最后仍未能达成和解及赔
偿损害。
法官考量吴男犯罪动机、目的、犯罪手段等,决依据今年2月17日修正的儿童及少年性剥削
防制条例,判处吴男1年2个月有期徒刑,同时没收吴男所使用的GoPro摄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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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30秒、21秒、3分47秒
没钱赔还敢上女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