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男大生骗2名国中妹泄欲 求缓刑“避免荒废

楼主: twtby (斌子)   2023-05-09 11:55:06
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张瑞桢
3.完整新闻标题:
男大生骗2名国中妹泄欲 求缓刑“避免荒废学业、影响前途”
4.完整新闻内文:
就读某私立大学的黄姓男大学生,去年(2022年)6月结交女国中生小芳,发生性关系两
次,他还诱骗另一女国中生小玉拍摄裸照与猥亵,针对小芳部分,法院判刑1年10月,小
玉部分则判刑2年,他上诉二审,以自己尚在大学求学为由,声明给他缓刑,避免他入狱
荒废学业、影响前途,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认为,上述量刑符合“罚当其罪”原则,没有再
减刑与给予缓刑的余地,驳回他的上诉。
判决书指出,黄男先于去年3月间,透过脸书认识国中女学生小玉(化名,未满14岁),
一再怂恿劝诱小玉拍裸照,并将裸照保存于手机内,又于去年3月25日晚间,亲吻、拥抱
抚摸小玉,法院认为他触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引诱使儿童或少年
被拍摄、制造性交或猥亵行为之照片罪”(3年至7年徒刑),以及“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
女为猥亵罪”(6月至5年),但考量他仅19岁、年轻失虑,给予减刑,各判1年8月、10月
,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
不过,黄男并非只有诱骗小玉一人,他在结交小玉后不到3个月,又认识国中女学生小芳
(化名,未满14岁),两人并于去年6月间发生性关系两次,小芳的母亲发现异状而报警
,彰化地方法院认为他,触犯刑法“对于未满14岁之男女为性交罪”(3至10年徒刑),
但也是考量他年轻失虑而减刑,轻判徒刑1年10月。
黄男不服上诉二审,他宣称已经赔偿4万元给小芳,上述判刑应该合并成一案,并予谕知
缓刑,以免他因入狱而荒废学业,影响前途。
台中高分院二审认为,黄男对两名女国中生犯罪,且罪名不同,应该是“分论并罚”,不
能合并一案,至于宣告缓刑,一审已经对黄男的量刑,已斟酌刑法第57条,并无不当之处
,也符合“罚当其罪”原则,并无轻重失衡,难以再给予缓刑,据此驳回上诉,维持2年
、1年10月徒刑,可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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