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新闻云 > 政治 2023年05月09日 09:23
快讯/立院三读:招募未成年到国外当诈骗猪仔 最重关10.5年
记者吕晏慈/台北报导
近年犯罪组织招揽民众至柬埔寨、杜拜等国家,从事电信诈欺、性剥削、劳力剥削,引发
舆论譁然。为遏止新兴组织犯罪,立法院院会9日三读修正《组织犯罪防制条例》部分条
文,增订意图使他人出中华民国领域外实行犯罪,而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组织者,处1年以
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00万元以下罚金,招募未成年加重其刑至2分之1,因此最
重将处10.5年。
现行《组织犯罪防制条例》仅规定,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组织者,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并科新台币1000万元以下罚金。
然而,由于近年新兴组织犯罪崛起,犯罪模式已不同于传统,尤其常见的毒品贩运、人口
贩运、洗钱诈欺等犯罪经常跨越国界,且被害人数众多、不法利益甚钜、查缉不易,严重
影响社会治安,因此,立法院院会今天上午三读通过《组织犯罪防制条例》部分条文修正
案,严惩意图使他人出国实行犯罪,而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组织的行为。
三读条文新增规定,意图使他人出中华民国领域外实行犯罪,而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组织者
,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00万元以下罚金,且成年人招募未满18岁之人加
入犯罪组织、指挥他人招募、具公务员或经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身份,均加重其刑至2分
之1。
此外,三读条文也新增,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组织、资助犯罪组织的没收规定,明定扩大没
收范围,彻底剥夺组织犯罪的不法所得;另将原本“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者”不
得登记为公职候选人的规定,修正为“经有罪判决确定者”就不得登记。
国民党立委洪孟楷于三读后发言表示,犯罪型态不断推陈出新,尤其是去年让国人深恶痛
绝的,把国人骗到国外从事犯罪,甚至有被害人变成加害人的情况,这样的情形非常可恶
,绝对要严刑重罚遏止犯罪行为,跨国犯罪绝对不容姑息,呼吁政府部门也要遏阻网络诈
骗管道,并透过跨国合作,破获在国外的犯罪首脑,从源头管制才是根本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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