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柯毓庭
3.完整新闻标题:保三总队警员不满被分手 散布女友不雅照判赔76万
4.完整新闻内文:
保安警察第三总队邱姓警员,不满女友欲分手,自前年3月起陆续在社群平台上散布女友
裸照,并加注侮辱性词汇,刑新北地方法院依妨害名誉等罪处邱1年徒刑,民事部分判赔
76万元。
女方主张,她与邱姓警员原是男女朋友,因邱员不满她提分手,前年3月起在网络上陆续
散布她的不雅照,还加注侮辱性词汇,更传送她的不雅影像给别人,称她是“骚货”、“
妓女”,害她接到多名网友骚扰,更因身分被公开须辞职,并因此接受心理治疗,要求邱
员赔偿医疗费、精神抚慰金共78万余元。
邱员对刑事判决无意见,但认为对方求偿的精神抚慰金过高,表示自己并无能力支付,盼
法院驳回。
法官认为,邱员在网上称女友“骚货”、「母狗”,还称她“一夜情3P样样来”,并张贴
女友不雅照,确实使女友在精神、心理上感觉难堪,造成女友精神上受到痛苦,考量邱员
事发时是警察,目前已停职,认为女友请求精神抚慰金为适当,判邱员须赔偿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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