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230万特斯拉掉天坑租来的!“建商、保险

楼主: p520888 (Peter Cheng)   2023-05-05 13:41:11
车讯节目《地球黄金线》刚也有补厘清事情了,重点就是老父没搞清楚状况,以及媒体有曲
解或误解局长的话。
归纳文中结论:
1.甲式就算是不明原因也赔偿,乙式则是需要厘清肇因,所以要等到厘清才可赔偿,就是这
个时间差;那只能说……..以后都要评估看看甲乙两式保险价差了,时间风险自负QQ
2.看起来车子很像类似“以租代买”的方式(很多器材贩售都会这样;类分期,还可以抵税
或者是有其他各种相关核销用途),租车行应该只是先中止契约,可能都认识的,只要确定
有赔偿就好,文中最后一段应该就是让他以和租车行的违约金报稍高一点去申请理赔。
网址:https://cars.tvbs.com.tw/car-news/115145
内文:
2023年4月27日上午9时许,位于新竹竹北胜利一路跟胜利二路之间的庄敬六街上,一辆Tesl
a Model Y停放在路边停车格内,没想到路面下陷坍塌,整辆车直接倾覆掉入坑洞,且最新
状况指出,原厂认定Model Y为全损无法修复,网友们则议论著“乙式车体险到底能不能理
赔?”先前有其他媒体报导,将保险局副局长林志宪的回应,解读成“仅甲式车体险可赔”
,但《地球黄金线》进一步询问,保险局表示,当时的回应绝不是断言乙式车体险不赔,车
主亦接受《地球黄金线》访问进行说明。
甲式车体险与乙式车体险面对“车碰车、车碰物、倾覆、火灾、闪电、爆炸、抛掷物、坠落
物”等车损都会理赔,不谈某些产险公司会提供的乙式车险附加险种的话,两个主险差异就
在于,甲式车体险会赔偿“第三人非善意行为、不明原因车损”,而乙式车体险必须要能确
认车损原因,且不能是第三人非善意行为的破坏。
回过头来看这一次“特斯拉掉坑”事件,第一时间就有部分媒体报导表示,这是属于倾覆,
意即乙式车体险能够理赔,但随着有媒体提到,保险局副局长林志宪谈及此案:“第三人责
任险确定不赔,车体险依目前状况得投保最贵的甲式一定有赔!”将其延伸解读为乙式车体
险不赔,再加上还有报导说“车主遇上保险公司不理赔”,多数网友自然而然更认为此事件
仅有甲式车体险才可赔偿。
然而,《地球黄金线》进一步向保险局确认,得到答复是指,副局长的回应仅是强调甲式车
体险保障最全面,但并非断定乙式车体险不赔;此外,保险局还提到,就他们所知,保险公
司应是有在商讨处理相关事宜。
接着来谈论网友们在讨论整起事件过程中所提到的几个问题。
1.乙式车险的倾覆仅限驾驶中才赔?
经过向几家产险公司理赔部门询问,皆表示“倾覆”绝不限于开车,即使静止倾覆也可赔偿
,但就是要能确认肇因。所以举个夸张例子,如果爱车被撞到翻车,但你又没监视器画面、
抓不到凶手,那这时就必须是甲式“不明原因车损”才可赔偿。
2.乙式有望赔偿,但需以个案讨论。
保险局副局长的回复只是说明甲乙丙式差异,而在乙式车体险是否理赔?就会进入个案讨论
。在产险公司讨论乙式车险的理赔时,会看车主是否“可举证”,也就是说有办法佐证谁把
车弄坏就可以理赔,举例在私人停车场遇到爱车被擦撞弄坏,但有监视器画面证明的话,理
赔绝不成问题。而这一次的事件来说,基本上都有拍到为何会倾覆,初步看起来有在理赔范
围内。
3.为何会出现“保险公司说不赔”的报导?
根据《地球黄金线》向车主本人询问,本人表示,由于他的父亲向某一媒体的说词与抨击,
应只是与该记者是朋友,在聊天过程中所提,但车主父亲并不了解全盘状况,该媒体亦未向
车主求证,所以许多论点皆与事实有出入,他本人也无说出恶意攻击建商的言论。此外,车
主提到,他是透过保经公司向“国泰产险”投保乙式车险,目前全案理赔已经在处理,皆有
影像清楚拍到事故原因,并不属于“不明车损”,产险公司会厘清权责单位进而去做代位求
偿,绝无“保险公司不赔”的情形。
4.车主需在5月19日前付出230万元款项?
车主说明整个状况,提到他从今年3月20日开始承租特斯拉Model Y,因此每个月19日就是一
个租期,在此次事件发生前,已经支付了“3月20日~4月19日”以及“4月20日~5月19日”的
租金,结果碰上全损事件,所以有向租赁公司申请终止合约,必须支付车辆款项与违约金。
而有媒体报导“230万元”的金额,正确数字应是“225万元”,计算方式是“月租金x48期+
违约金”,所以才会大于新车价212万元。车主强调,虽然要付给租赁公司225万元是事实,
但也没有收到租赁公司强制要求5月19日前结清,希望社会大众不要被某些错误讯息给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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