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陈依旻
3.完整新闻标题:
肥猫现形! 557家公司年报需揭露前5大高薪主管
4.完整新闻内文:
金管会今(4)日宣布,652家公开发行公司必须在年报中揭露董监、经理人个人酬金,其中
,有557家因亏损或公司治理居后段班或变更交易方式,更要进一步揭露前5大高薪主管名单
,例如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长或财务主管等经理人,违者将依证交法178条,最重处480
万元罚金。
金管会指出,近期公开发行公司已陆续完成年度财务报告申报,且公司治理评鉴结果甫于近
日发布,为有利公司及早规划股东常会召开时程、编制年报及顺利于股东会讨论重要议案,
提醒公开发行公司,符合以下六大条件情况的公司应揭露个别董监及经理人酬金资讯。
第一,最近3年度财务报告曾亏损,但最近年度已有税后净利,且足以弥补累积亏损者,不
在此限
第二,公司治理评鉴结果属最后一级距,或最近年度曾遭变更交易方法、停止买卖或终止上
市柜
第三,最近年度董事监察人持股成数连续三个月不足
第四,最近年度任三个月董事监察人平均设质比率大于50%
第五,全体董事监察人酬金占税后净利超过2%,且个别董事监察人酬金超过1500万元
第六,非主管之全时员工薪资平均未达50万元等6项条件之一者,需强制揭露个别董事及监
察人之酬金资讯
另外,金管会强调,符合第一项或第二项情况的公司,也就是,有亏损且公司治理居后段班
者,需个别揭露前5位酬金最高主管,例如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长或财务主管等经理人
等的酬金资讯。
证期局主秘黄厚铭指出,根据统计,110年度年报符合1到6项条件的公开发行公司,共计有
652家司需强制揭露揭露个别董事及监察人之酬金资讯,而符合第一、二项的公司为557家,
占比为85%,若没有揭露,按证交法178条,将处24万到480万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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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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