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阿肥我去年被一个钱太多的人告我妨碍名誉
连输2次
反正大概就是我被一个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公司业务缠上
那时候真的不知道
之所以会跟那个业务见面
是因为那个业务是我以前北部同事的朋友
他们一起来找我吃饭 结果推销我他们产品
后来我就觉得很烦 不顾我同事面子
吃饭到一半就先走了
后来在网络上某个讨论区发现蛮多一样遭遇的被害人
只是有人真的花大钱去买他们公司产品
价值10-20万的东西 有人花了50-100万买
我就留言具体评价那个公司
那个公司请当过检察官的律师告我
我就从南部去台北做警询笔录
后来新北地检开庭一次
因为事发地在南部 就移转管辖到我的户籍地跟事发地
因为我工作时间长 我又很不喜欢花自己的假处理鸟事
不知道有没有方法可以不用开庭
我后来就透过朋友介绍
去找一个当过检察官的律师咨询
虽然比较贵一些 不过我觉得蛮值得的
当下跟他视讯咨询的时候
咨询当下帮我打好诉状大概的段落
然后我就填事发经过这样子
后来我打完了给他看 他说ok 如果遇到比较好的检察官
有机会不用开庭 直接不起诉了
结果我就把诉状寄去给我户籍地的地检署检察官
那个检察官看我的诉状后 也没传我开庭
直接不起诉 结果对方不知道是不是很不爽
还再议 就是跟高检署告状 觉得原地检处分不对
如果高检署觉得再议有理由
他会发回换一个检察官来判
结果高检署觉得再议无理由直接驳回
超级好笑
花大钱请当过检察官的律师结果连开庭都没有
高检署还去找原本的留言出处
高检署的检察官就原本的留言出处
上下文都有一起看
也是认为再议无理由
再议无理由的原因大概就是
1.我不是乱说话 因为我有跟他们公司实际接触过
只是就我遇到的情况去表达
2.法人不是自然人 妨碍名誉的可受评价范围应该
比一般自然人要更大
基于上述理由 就是再议无理由
结论就是 请律师不一定会赢
律师不是黑的讲成白的就一定会赢
法官检察官整天看律师在法院地检署胡扯 看多了
然后如果对方告你的理由太鸟 很明显就是讼棍
有钱的话找请律师或找律师写个状
有机会不用浪费时间去开庭
然后如果真的遇到很严重的事情
会损害你的财产10万以上那种
还是请律师比较好
因为请律师一般来说应该6-10万
除非卡到什么重罪 毒品 枪砲 还是你是公务员收贿的
要请律师的话 从被警察通知做笔录的时候就该找了
有时候警询你老实说 到法院翻供
法院还是可以认为你警询的笔录有证据能力
法院认为你有罪 有一千种判你有罪的理由
不过还是希望大家不要遇到这种鸟事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