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eddy98 (小迪)
2023-04-26 22:19:271.媒体来源:
SETN
2.记者署名:
记者罗欣怡/新竹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下班骑车“摔天坑”失去性功能!新竹男提556万国赔 第二河川局惨了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bit.ly/3NfDGBL
▲林姓男子行经新埔镇防汛道路时因坑洞摔车,怒提国赔。(图/翻摄自Google Map)
新竹林姓男子6年前骑车行经新埔镇防汛道路,由于当时天色已晚,再加上路段没有照明
设备,林男遇大坑洞失控打滑摔车,造成他颅内出血并发精神疾病,且丧失性功能,林男
提出国赔,一审判决经济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请要赔276万余元,上诉二审后,高院改判
138万元定谳。
判决书指出,林男在2017年8月4日晚间近8时,林男骑车行经新埔镇的防汛道路,但路上
有一个长宽各约1.5公尺的坑洞,现场没有警示标志、没有照明设备,林男失控打滑摔倒
,造成头部外伤,合并颅内出血、延迟性脑内出血左侧,及肢体多处擦挫伤等伤害。
林男指出,头部受伤后留下认知功能障碍及记忆障碍,无法正常生活,也无法从事粗重及
劳务工作,虽然已婚且有子女,却因事故脑部受伤并发精神疾病,几乎丧失性功能,更无
法工作,林男提告请求国家赔偿556万余元。
第二河川局抗辩,水防道路已同意由新埔镇公所接管,镇公所以经费拮据为由暂不接管,
规避道路维护管理责任,导致同一段水防道路分成两种情况,亦即西段为一般道路,东段
为水防道路,
河川局也指出,坑洞早在林男摔车前就已经填平,但之后却又不明原因出现,再加上林男
当时车速过快,应该负80%过失责任。
一审新竹地院认为河川局没有主动发现缺失、设置警告标志等,确实有管理过失,林男也
应负40%过失责任,判河川局应赔偿276万。案子上诉后,高院仍认为河川局确实有过失
,但林应负70%过失责任,改判138万余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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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惨...
结婚后有了孩子,
所以性功能已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