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不顾“鸣笛救护车”行人继续过马路!交通

楼主: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3-04-23 12:08:19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李宜秦/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不顾“鸣笛救护车”行人继续过马路!交通部搬法条曝:已违规
4.完整新闻内文:
台湾交通混乱,马路上充斥各种“马路三宝”,每日大小车祸频繁,甚至被外媒批评是“
行人地狱”,近日有网友直击“救护车停在路口礼让行人”,质疑“从行人地狱变行车地
狱”。对此,根据交通部函示指出,当救护车响起警示灯时,行人、汽车都须避让,将加
强宣导。
有网友在脸书社团爆料公社发文指出,一台救护车行经路口时,因斑马线上有三名行人,
救护车只好等待三名行人过完马路,才可继续前进,该网友质疑“台湾终于摆脱行人地狱
,变成行车地狱了,连救护车都得要停下来礼让行人”。
根据交通部函示指出,“查现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及第48条第2项,系驾驶汽
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或转弯遇有行人于可穿越之道路范围内穿越时,应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
之规范,应系一般车辆驾驶人应遵守之规定”。
该函式进一步解释,“而该条例第45条第2项及第74条第6款明确规定,闻救护车警号应立
即避让,爰基于条例之立法意旨,救护车开启警示灯及警鸣器执行紧急任务行经行人穿越
道或于行人可穿越之道路范围时,应系具有优先通行权”。换言之,行人、汽车都必须避
让鸣笛的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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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423/2484638.htm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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