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警涉泄密包庇线民遭判刑 惩戒法院判降级改叙
2023/4/22 13:03
(中央社记者谢幸恩台北22日电)李姓前警分驻所副所长涉嫌包庇连姓女毒贩线民,泄漏
连女遭通缉情资与警用车籍资料。二审依公务员泄密罪判刑1年2月,缓刑4年。惩戒法院
日前判决降2级改叙。可上诉。
判决指出,李男时任台南市警察局归仁分局仁德分驻所巡佐兼副所长,因侦办贩毒案结识
连女,为获得毒品案件情资,于民国108年间将连女收编为线民。
李男于108年10月到109年2月期间,透过公务电脑得知连女涉贩毒案遭通缉并通报连女;
另外,连女拜托李男查询追查她的警用车辆,李男通报连女,让警方查缉未果,之后警方
循线于汽车旅馆逮到连女,并从连女手机查出与李男的对话纪录。李男坦承不讳,台南地
检署将李男起诉。
一审台南地方法院依公务员包庇他人贩卖第二级毒品罪判刑1年10月。案经李男上诉,二
审由台南高分院审理。合议庭认为,没有证据显示李男事前得知连女持续贩毒,改依公务
员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判刑1年2月,缓刑4年,并向公库支付新台币10万元。可上诉。台
南市政府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惩戒法院认为,审酌李男身为警察,本应遵守法纪,竟仅为获取较好的绩效,而泄密连女
并协助躲避查缉,所为有亏职守,考量李男犯后坦承犯行,并深表悔意,从事公职期间屡
获表扬,恶性非重大,判决降2级改叙,全案可上诉。(编辑:李锡璋)1120422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30422008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