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3名未成年少男 判刑10年还要赔180万
自由
https://news.ltn.com.tw/news/Pingtung/breakingnews/4276293
〔记者李立法/屏东报导〕曾姓男子被控性侵3名未满14岁的少年,官司缠讼多年,更一
审并处曾男10年徒刑,被害人家属另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法官认定曾男犯行成立,判
处曾男应赔偿3名被害人及家属共180万元,可上诉。
检方调查,曾男对未成年少男有性癖好,3年前透过网络交友认识3名未满14岁的少年,并
陆续邀约见面,分别将被害人载至偏僻处,强迫口交,性侵得逞,被害人家属得知后,气
得报警抓人;但曾男到案后,否认犯行;检方仍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曾男。
全案经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后,高雄高分院认定曾男对未满14岁男子犯强制性交罪,共3罪
,各处有期徒刑8年,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10年。
被害人家属另对曾男提告求偿,虽然曾男仍强调与少年是合意性交,并非性侵,但屏东地
方法院认为曾男为满足一己色欲,侵害少年身心甚钜,依各案情节应分别赔偿3名被害人3
0万元、45万元、45万元,并赔偿3名少年监护人各20万元。
https://i.imgur.com/4RndY4R.jpg
鸡奸未成年要十年 酒驾撞死人不用两年 超划算赚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