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用“M化车”办诈欺案判无罪 法务部:拟在

楼主: hucais (特务代号)   2023-04-20 19:30:29
用“M化车”办诈欺案判无罪 法务部:拟在组织犯罪条例订专款
2023-04-20 18:49 联合报
记者王圣藜 台北即时报导
法务部今天针对“法院判决认定M化车蒐证无证据能力”相关新闻报导表示,已深究判决
无罪理由,并就科技侦查提出因应对策,拟在组织犯罪防制条例中增订“M化车条款”,
使执法人员得以依法定使用M化车进行案件侦查。
法务部说,法院认定警方以M化车蒐证及其他蒐证资料,据以声请执行搜索,其合法搜索
所得的证据均有证据能力;依法院新闻稿,警方搜索、扣押所得的证据“与M化车之连结
相对薄弱”,应认定警方合法搜索所得证据有证据能力。
法务部说,依高院新闻稿认定案子无罪的理由,主要是因卷内通联纪录仅显示犯案人头门
号的基地台位置,无法精确特定门号使用人,所以无法认定被告等人受搜索时的所在地址
即为犯罪机房,无罪判决实与M化车蒐证有无证据能力无关。
法务部说,M化车属于侦查方法,研拟于“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增订M化车条款,使执法人
员得依法定要件及程序使用M化车进行调查,除可利用精确定位追踪组织集团成员行踪,
也可精确定位被害人的位置,以迅速营救遭控制或囚禁的被害人。
法务部说,将持续推动科技侦查法制化,原研拟的科技侦查法草案已调整为“科技侦查及
保障法”,立法方向仍以保障人民基本权为核心为主,并加强法官保留密度,以完善科技
侦查法制,兼顾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11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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