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hlia7357 (活在第1/198768748个宇宙)》之铭言:
: 法官基本上就是双手一摊
: 立法院不院修法
: 检察官每次又用同样的方式起诉
: 结果酒驾现行犯最后就是无罪逃脱
: 连拒测18万都免了
: 我想问的是
: 如果检方发现有这种车祸后饮酒行为
: 可以按照妨碍公务罪起诉吗?
: 这基本上已经构成阻饶酒测的事实吧?
: 法官说不定会吃这条?
更正一下你的说法
依据道交处罚条例
酒测前饮酒就是拒测喔!
三、接受第一项测试检定前,吸食服用含酒精之物、毒品、迷幻药、麻醉药品及其相类似
之管制药品。
四、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接受第一项测试检定前,吸食服用含酒精之物、毒品、迷幻药、
麻醉药品及其相类似之管制药品。
所以我想这个案例拒测是没争议
回到无罪判决上面
1.两罐啤酒无法达到0.99,这一点可以用科学数据来佐证。
2.既然车祸后喝两罐啤酒无法达到0.99,就足以证明开车时体内已有酒精反应。
3.被告也坦承前一天有喝半瓶高粱。
4.这个案件起因是被告开车自撞路边围篱,客观上显然无法安全驾驶车辆。
依刑法185-4只要有饮酒而无法安全驾驶就构成公共危险罪。
法官你怎么敢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