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酒驾飙速撞死人不给国民法官审 裁定驳回

楼主: ifulita (和泉政宗)   2023-04-15 10:53:15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温于德
3.完整新闻标题:
酒驾飙速撞死人不给国民法官审 裁定驳回
4.完整新闻内文:
22岁男子李佳修去年11月酒驾行经台北市忠孝东路地下道飙速竞逐、撞翻前车,撞死24岁
王男,此案成为台北地院首件国民法官案,合议庭本周二开庭时,李男与辩护律师声请“
不行国民参与审判”制,北院今已裁定驳回,并定下午3时公开说明。
李佳修与江姓少年等6男1女,去年11月14日凌晨从夜店狂欢后离开,喝酒后的李男及江姓
少年分驾二车在台北市区无照竞速,行经行政院旁的车行地下道时,李男煞车不及撞翻前
车致王男枉死,警方到场后李男还袭警试图夺枪,警方开两枪才制伏他,北检上月起诉李
男,江姓少年移由少年法庭审理。
北院本周二开庭时,李男律师声请主张,国民法官法第6条规定有5项条件可由合议庭裁定
不采行国民法官制,李男既已认罪,本案经媒体广泛报导,已污染未来国民法官心证,对
被告不公平,不宜采国民法官制,请求改采通常审判程序。
律师也透露上月底第1次协商会议时,已提出若未和解,建议量刑4年,若和解则建议判2
年并缓刑。据指出,李已提出400万元的和解条件,尚在协商。
但检察官认为应采国民法官制,李男虽口头认罪,不过对于超速、自首、被害人违规跨线
有无过失、可否判缓刑等皆尚有争执,李自提的刑度也过轻,国人对酒驾深恶痛绝,本案
是瞩目指标案件,让国民法官参与审理,有助增进国民的法律情感,要对国民法官素质有
信心。
死者母亲表示,不论赔偿金额多寡,都希望采行国民法官制,让国民法官评评理,不希望
外界误解酒驾撞死人,不管过程多恶劣,事后只要认罪、和解就可以逃过国民法官审判,
她哭诉不希望再有人和他们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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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被告至今仍在争执前车是否违规切换车道等细节最好这叫做有认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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