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性侵女儿“传纸条教应讯”!千字情勒哀求

楼主: RRADA (HIRO)   2023-04-13 16:09:16
1.媒体来源:ETTODAY
2.记者署名:黄资真
3.完整新闻标题:
性侵女儿“传纸条教应讯”!千字情勒哀求原谅 狼父2度逆转判囚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南一名父亲趁15岁女儿睡在旁边时,用手摸胸、插下体,少女惊醒后不敢大声呼救,刻
意翻身、头撞墙壁,狼父才停下动作,直到少女自残送医而曝光,事后父亲还传千字纸条
求女儿改变说词。二审曾一度改判无罪,不过更一审法官认为事证明确,依故意对少年犯
强制性交罪处4年有期徒刑。
判决指出,2017年12月晚上就寝时,父亲要求睡在地上的女儿小芬(化名)到床上一起睡
,等到女儿睡着后,将手伸入内衣摸胸,小芬清醒后,父亲竟变本加厉,手指伸入下体抽
插2、3分钟,期间小芬虽然疼痛、害怕,因为觉得丢脸而不敢大声求救,只能故意转身将
头转向墙壁捶墙,父亲才停止动作。
事后小芬备感焦虑,受创极深,但又不知该如何求援,加上父亲先前因其他事情动手打人
,种种情绪累积下,小芬开始出现自残行为,送医治疗后才曝光。
审理时父亲坚决否认犯行,却偷偷写纸条指导小芬否认性侵一事,希望女儿给他一个机会
、不要影响弟弟返家,“妹对不起其实是我不配做妳的爸爸”、“如果问你以前我有没有
这样对你你一定要说没有……”、“去到法院也要这样说的”、“记住这件事真的很严重
不能开玩笑”。
一审勘验证据判决父亲有罪,但二审却逆转,指出此案审酌重点,在于小芬的证述是否有
积极证据加以补强,但除了证述内容外,其余证据并无法担保该内容之真实性,因此改判
无罪。
案经上诉最高法院,法官认为判决理由尚有不备,亦未征询专业意见,遽行舍弃不采,自
有查证未尽之违失,发回台南高分院再审。
更一审法官认为,小芬在案发后出现之身心、情绪状况与性侵害事件有关,且父亲夹藏纸
条,教导小芬如何应讯,企图影响证词,并交代看完必须销毁,足认小芬原审之证词应具
有可信度,再度改判有罪,处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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