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在多国驾车成就达成,
左驾右驾都有。
总的来说,台湾的交通搞成这样,其实根源很简单,
就是动线交错:
转弯车与直行车交错;
慢车与快车交错;
以及最重要的—〉 车辆与行人交错!!
没有其他国家需要像台湾的驾驶人一样,
需要随时做停车的准备 〈—— 台湾法官最喜欢说人过失的bullshit,
(然后下一句就说你未注意车前状况)
路就开得好好的,为什么要随时预期他人违规而随时准备停车?
为什么其他用路人会合法地进入你的动线?
什么叫礼让?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为何要让?是你让我还是我让你?
影响所及, 负责划车道设计道路动线的,就给你随便啊,
反正驾驶人随时要准备停车,随时需注意车前状况,
谁管你左右转车会不会和斑马线上的行人交错?
谁管你公共汽车司机会不会担心红灯结束了还卡在路口所以有机会就硬冲?
反正撞到了也只会追究驾驶人,
而忘了搞得大家在台湾开车,必须像打仗一样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的根源,
是那些智障法官和白烂交通主管机关。
这些法官,都是优秀成绩上去的,不会相信自己做的事有多蠢啦,
要嚒,大家是不是应该力推:
交通相关案件属于专业案件,承办法官应该持有欧盟任何国家,或美国任何州 汽车
执照?
各位觉得如何?
其他行业有类似作法,例如新加坡 香港的航管人员,必须有小飞机的个人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