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不满大林蒲迁村7旬翁 骂陈其迈“贪二代”

楼主: YO0779Y (时间过得真快…)   2023-04-07 14:42:44
重点又不是贪二代
贪二代要判刑的话 八卦就没人了
重点是乱抹黑
“他不是勾结厂商要贪大林蒲5千亿吗?他选了两次市长,预先向各厂商拿了超过2千亿选
举费”
上面这段话乱抹 没被告才怪
※ 引述《SAgirl (莎莎)》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联合报
: 2.记者署名:
: 陈弘逸
: 3.完整新闻标题:
: 不满大林蒲迁村7旬翁 骂陈其迈“贪二代”判决结果出炉
: 4.完整新闻内文:
: 高雄70岁蔡姓老翁为“大林蒲沿海六里迁村自救会”成员,因拆迁争议,去年在九合一

: 选前,怒在自救会群组发文指,高雄市长陈其迈是“贪二代”;当陈争取连任,得知此

: 后,委请他人报警并提告。蔡翁一度否认犯行,遭起诉后才知事态严重,改口认罪,还

: 文道歉,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判蔡缓刑2年。
: 起诉书指,蔡翁因受拆迁影响,一气之下在去年7月21日用手机到227名成员的自救会群

: 贴文指,“可见贪二代是故意黑色干到底,不怕高雄百姓死活啦”,还贴文控,“他不

: 勾结厂商要贪大林蒲5千亿吗?他选了两次市长,预先向各厂商拿了超过2千亿选举费”

: 内容。
: 事后陈其迈得知此事,委由请市府人员向高雄市刑大报案;警循线找到蔡翁,警询、侦

: 时,蔡一度否认犯行,还说部分内容是听自救会长说的。但自救会长证述,却打脸蔡翁

: 还说蔡未求证,是他记错了。
: 因蔡翁涉及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04条之意图使候选人不当选而以文字散布谣言罪,

: 当时陈其迈还没登记参选,因此,检方以因妨害名誉起诉。
: 审理期间,蔡翁改口坦承犯行,事后还在群组内公开发文道歉;法官考量,蔡无前科,

: 后有悔意,态度尚可,加上无前科纪录,法院审理后,将他依犯散布文字诽谤罪,处拘

: 20天,得易科罚金,缓刑两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判决确定后,8个月内向公库支
付1
: 万元,应受2场法治教育。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082509?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6.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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