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壹苹新闻网
记者署名:吕志明
完整新闻标题:少女进门秒脱衣“给我钱让你搞” 宅男冻未条啪啪啪!结果竟挨告性侵
完整新闻内文:
2023/03/31 17:49【记者吕志明/台北报导】
1名差1个月就满18岁的少女,北上到康姓男网友家中过夜,没想到作风大胆的她,一进门
就脱光衣服告诉康男“给我钱让你搞”,康男见到此景早已丧失理智,立即提枪上阵,没
想到事后2人为这笔钱要不要包含少女搭车来回的费用争执不休,少女一怒回家跟妈妈说
,结果康男成为强制性交罪的被告,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康男并无犯意,也不知少女
未满18岁,认为罪嫌不足,处分不起诉。
据了解,家住桃园的这名少女,透过交友软件认识家住台北市的康姓男子,去年10月间,
少女距离18岁还有一个月,她搭出租车北上找朋友,因为临时连络不上,少女找上康男,
想要到康男住处借住一晚,康男同意后,少女请运将开车直奔康男家,康男还帮少女付了
出租车的车资。
没想到当少女返家后,却告诉妈妈,她到台北找朋友借住康男家时,遭到康男欺侮,康男
趁著半夜爬到床上违反她的意愿强迫发生性关系,少女母亲听闻后大为光火,带着女儿报
警,对康男提出告诉。
康男到案后觉得冤枉,他表示,当天少女突然打电话给他,说她到台北找不到朋友,没有
地方可以住,问他那里能不能借住1晚,他同意后少女抵达他的住处,没想到她一进房间
,就豪放的脱光衣服诱惑他说“给我钱让你搞”。
他说,那时他一听到这句话,一时把持不住,就和对方发生性关系,但绝没有违背对方的
意愿,只不过事后对方向他要钱竟然还说要包括桃园、台北的来回出租车钱,他认为这笔
钱不该由他付,拒绝支付,双方为此吵起来,没想到最后竟然被告。另外对于告诉人未成
年的部分,他则表示,对方穿着打扮根本不像是个少女,且对方也没说她的年龄,他实在
不知对方未满18岁。
由于事后少女将2人的对话纪录删除,检察官从康男保留的2人对话纪录发现,在事发之后
,2人确实都是在为了该付多少钱而争论不休,当少女撂下狠话说要告他时,康男还回说
“我感觉像是被仙人跳了”,检察官因此采信康男的辩解,认为康男罪嫌不足,处分不起
诉。
完整新闻连结: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30331/21C728D4BC9558A73CFB0FA06FBF38F2
备注:
还好对话纪录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