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新北嬷运动完“违规穿越马路” 遭女

楼主: mshuang (竹碳乌龙)   2023-03-31 01:34:30
※ 引述《bh1218 (Zack)》之铭言:
: 今日看到新闻才知这马路不小
: 下图是现场街景照
:
: https://i.imgur.com/gxW6gXe.jpg
:
: 舅舅带姥姥穿越马路是错的
: 但这样的河堤设计是否也该修正
: 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第一街景图不准,请你告知你的亲人找时间看是步行还怎样把整个地方走一遍
看到的所有标示,请注意是所有不管有没有用都拍下来,因为很多有用地都在
那里面
第二你可以站在高处往事发地点拍多拍几个角度
第三你要确认当下的天候状况
第四有没有超速?等初判或是现场图出来后他会有一个刹车痕你直接用那个去找
网络上的一个换算公式大致上可以换算出车速
中华民国法律只要超过速限一公里就算超速
在判决书上只会这样写
行车速度,应依速限标志或标线之规定
一般我们行车所谓十公里后才拍照那个,只是执法用的法院上是不管的
如果天候状况佳,视线良好,但是有超速你的判决书大致会这样写
XXX,某年某月行经某处(通常会写路灯编号或是一些路段那种只有公部门才知道的),
本应注意车前状况,随时采取必要之安全措施、行车速度,应依速限标志或标线之规定
,而依当时天候晴,为日间自然光线,视距良好,路面无缺陷或障碍物,复无其他不能
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及此,适有000于前方步行横越,XXX随即按鸣喇叭、刹车并往
左方车道闪避,惟000亦持续朝左方车道跑去,XXX闪避不及而于同向车道撞击000
接着是死因
因为驾驶也在现场符合自首,以上
最多一年应该不到六个月判决可易科罚金
还有依照交通法规那边是可以穿越马路的,不过还是要现场看100公尺内有没有斑马线
如果没有就是合法穿越
接下来你们就安心办后事,还有处理遗产,两百万是一定会有的如果对方有保强制险
一样在赔偿上面走法院不会很高,目前看起来可能会是撞人的全责,前面那些天后道
路情况请自己去确认后向法官或是检察官以书面信件提出强调
有行车是最好的搞不好路旁有机汽车乱停,那台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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