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大医教授涉性侵纵放狼医?院方:静待司法审理“医疗业务”

楼主: chekove (tit for tat)   2023-03-24 21:44:38
1.媒体来源:三立
2.记者署名:记者简浩正/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台大医教授涉性侵纵放狼医?院方:静待司法审理“医疗业务”不受影响
4.完整新闻内文:
民进党立委范云今(24)日指控,台大医学院郑姓妇产科医师疑似性侵多位女性,呼吁尽
速调查与惩处,不要再纵放与卸责。对此,台大医院表示,因该医师是台湾大学教授,权
责由台湾大学处理,静待司法审理及台大决定,院方将配合办理;另,该医师医疗业务则
正常。
据悉,范云今日与三位被害者今召开记者会控诉,台大某郑姓医学院妇产科教授、医师,
多次利用同样手法性侵女性,但被害人申诉后,台大以被害人是执行职务为由拒绝处理,
以致这位狼医兼教授,至今未遭受任何惩处。她呼吁台大尽速调查与惩处,不要再卸责。
台大医院表示,去年就接到1名申诉人投诉,第一时间便立刻停聘该医师的单位主管职务
,并提供申诉人相关协助。这个案子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有关性平部分,因该医师是台湾
大学教授,权责由台湾大学处理,据了解,院方也有协助这个案子申诉,目前就是静待司
法审理及台湾大学决定,院方将配合办理。
至于医疗部分,院方表示这名医师执行医疗业务上,经所属科部评估正常,且诊间也都有
护理人员在场,院方会尽力维护病人就医权利,并确保医疗品质。
另,台湾大学今日也发出三点回应:
一、台湾大学去年收到A女申诉的相关检举案件后,即送校内性骚扰防治委员会、教评会
审理是否暂时停聘静候调查。
二、因当事人曾向该公司报备该餐叙为公务相约,本校性骚扰防治委员会据此认定,此案
应依“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3条规定处理,再依该法第12条第1项第 1 款及第3条第3款,
应由雇用A女的雇主受理此案。故本案并非本校可受理的范围,既为不受理案件,故无调
查结果,亦无须通知主管机关。
三、台大皆以现行的法律进行相关调查与处置,如当事人循司法救济后经司法机关判定本
校教师涉有犯罪确定者,本校即会依教师法相关规定办理。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270621
6.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以天为单位),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 备注请勿张贴三日内新闻(包含连结、标题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