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彼此间主观喜好与意愿,婚友社依约安排约会对象,也有可能因不合阿强意愿或是其他原
: 因无法继续交往,因此难认婚友社有债务不履行情事,况且婚友社确实有为阿强安排约会
: 次数达39次。
其实重点也不是在于次数吧
而是在修正的能力
举例来说 你设定条件 主建20坪以上 平车 6年内房 总价800万内 台北市
那一定是空集合阿 你去找100个仲介 100个都会跟你说没这物件
但有些人碰壁一两次就会开始调整
要就加预算 要就放宽屋龄 要就妥协坪数 要就改地点
有些人碰壁后继续铁头 那次数也不是重点 因为每次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