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开始取缔! 吸电子烟、加热菸最重罚万元

楼主: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23-03-23 12:35:07
※ 引述《a0931040970a (阿福仔)》之铭言:
: 1.媒体来源:中时新闻网
: 2.记者署名:王家瑜 、 吴静君 、 蔡雯如
: 3.完整新闻标题:开始取缔! 吸电子烟、加热菸最重罚万元
: 4.完整新闻内文:《菸害防制法》修正案2月15日经总统令修正公布,于昨日施行,新法重点除了全面禁止
: 电子烟外,尚未通过健康风险评估的加热菸也不得制造、输入、贩售、展示,最高可罚
: 5000万元,民众若使用上述违法菸品,可处2000元到1万元。
别的我就不多说了
第 4 条
制造、运输、贩卖第一级毒品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处无期徒刑者,得并科新台币三千
万元以下罚金。
制造、运输、贩卖第二级毒品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千五
百万元以下罚金。
制造、运输、贩卖第三级毒品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下罚金

制造、运输、贩卖第四级毒品者,处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五百万
元以下罚金。
制造、运输、贩卖专供制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
新台币一百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前五项之未遂犯罚之。
最高五千万???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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