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中南屯居酒屋老板涉性侵女客 一审无罪

楼主: pttwarrior (保持好心情)   2023-03-21 23:40:28
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记者陈宏睿/台中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台中南屯居酒屋老板涉性侵女客 一审无罪二审逆转改判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市陈姓男子已婚,在南屯区经营居酒屋,前年间一名妙龄女子约多名网友在该店聚会
,因女子喝醉神智不清,陈以护送女子为由,再与其他多人前往一家汽车旅馆休息,期间
陈再趁带女子另开房间休息时,涉嫌性侵,一审认定女子酒醒后反应与遭性侵状况有别判
无罪,二审则认定陈有乘机性侵的犯行,判3年10月。
判决指出,陈姓男子是南屯区永春东一路一家居酒屋的店长,前年8月29日凌晨1时许,24
岁女子与3名网友一起到陈的居酒屋喝酒,一行人喝到凌晨5时许才结束,不过女子因已酒
醉,神智不清,陈以护送女子为由,与女子的朋友一起前往一家汽车旅馆的房间内。
陈与女子朋友等人,继续在汽车旅馆房间内聊天,不过因女子的一名友人怀孕,因女子发
酒疯乱叫乱踢,就有朋友提议,是否要另开房间,女子点头回应“嗯”后,由陈带女子前
往另间房间,但陈涉嫌在房间内,趁女子酒醉意识不清时性侵得逞。
女子酒醒后指控陈男涉嫌性侵,但陈男否认,辩称女子主动抱他、亲他,还抚摸他的下体
,最后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女子还自行冲洗后,由他送女子返回住家楼下后,女子自行下
车步行返家。
女子的朋友也作证,案发后询问女子是否喝醉时,女子有回应没有喝醉,只是想看陈男是
否会对她干嘛,也描述案发当天,女子在居酒屋时,虽有自主移动能力,但有些“踉跄”
,而到汽车旅馆时,已有言语不清、有时乱叫、在床上翻滚、抱着坐在床上的陈男等行为

一审时,以女子对于证词前后描述不一、有自相矛盾状况,认为与常情有违背,认定全案
事证不足,判陈无罪。
不过二审却认定,根据证人证词,女子被陈男带回另间房间时,虽然有意识,但已达酒醉
到意识不清,身体不受控制等情况,而且也与陈发生性行为,而且女子证词前后不一,或
因记忆淡忘、或事后回护被告、或因其他事由所致,应由法院自由心证斟酌何者与事实相
符,不能以女子证词矛盾,就认定证词全部不可采信。
二审审酌,虽然女子证词有瑕疵,但是仍不影响陈男在趁女子酒醉后性侵的事实,不采信
陈男辩词,撤销一审判决,改依乘机性交罪,判刑3年10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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