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Jdavid (胆固醇欧吉桑)》之铭言
: 刚看到新闻 二胆逃兵连中国都不想要 想送回给台湾
: 台独觉青们会起哄要这家伙死刑为台独祭旗吗?
: 依陆海空军刑法第二十四条第1项:
: 第 24 条
: 1.投敌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如果真的判死刑了 废死联盟会出来吠吗?
这个实在有法律问题
投敌
投共
投美
请问有何不同?
自从大法官释宪解释共产党合法后,
请问谁是敌?
投美 跟 投共 有差异吗?
如果投美跟投共有投敌加重判刑差异,
请问要怎么解释228跟白恐平反的结果?
投敌根本就是逻辑定义笑话,
一方面塔绿斑说国共内战早就结束不存在,DPP又释宪说共产党是合法政党了。
适用228及白色恐怖赔偿。
另方面又想利用战时军法加重其刑。
塔绿班不觉得的矛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