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妙龄女“不想结婚”床上不准男友做1事 

楼主: jal0309 (jal0309)   2023-03-18 15:32:19
1.媒体来源:ETtoday
2.记者署名:郭玗洁
3.完整新闻标题:妙龄女“不想结婚”床上不准男友做1事 激战3天后怒告他性侵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郭玗洁/台北报导
台北妙龄女子琳琳(化名)因“不想结婚”,和男友阿伟(化名)约好两人只能上床,不能内
射。但琳琳指控,阿伟在留宿她家时,趁她吃安眠药无套硬上,她要告他性侵。台北地院
审理,法官认为事发前两人持续传LINE,可见琳琳并无昏睡,事发后两人仍抱睡,甚至隔
日继续发生性行为,因证据不足,判阿伟无罪。
琳琳主张,她去年4月透过交友软件认识阿伟后交往,她因不想结婚,跟阿伟讲明上床时
不能内射,但阿伟却经常破坏两人约定。交往同年6月5日到7日3天,阿伟都留宿她家每天
激战,然而6日上午10时许阿伟在客房,她则服用安眠药独自在房内熟睡,睡到一半突然
感觉到阿伟重压在她身上,她没有力气抵抗,只能在迷迷糊糊中被阿伟性侵得逞,过程都
没有戴套,做完后她质问阿伟为何在她睡觉时“想要”,阿伟竟回答,因为“睡醒很无聊
,不知道要干什么,所以要找洞钻”,让她愤而报警。
全案审理时,琳琳也拿出阿伟事后传的LINE讯息,阿伟说“应该是6/5~6/7,在过程中妳
同意的情况下有射”,琳琳也气愤回复“你明知道但你还是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内射,甚
至我吃安眠药睡觉,你爬上我的床,只为找洞锧!这是你说的!”等讯息佐证。
不过阿伟喊冤说,案发当天他确实和琳琳上床,是琳琳打LINE叫他去房间,说她想要发生
性行为,他进到卧室时琳琳意识是清楚的,两人是合意。
法官查看两人通讯纪录,案发当天从上午6时许到10时许,都有互传LINE讯息和打语音的
纪录,难采信琳琳自称昏睡不醒的证言,且根据琳琳自述,她被性侵后还到客房和阿伟抱
睡,甚至隔天再发生性行为,难以证明曾被阿伟性侵,因证据不足,判阿伟无罪,全案还
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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