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口交可以、性交不行”她遭性侵PUB前崩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3-03-12 08:51:07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黄良杰
3.完整新闻标题:
“口交可以、性交不行”她遭性侵PUB前崩溃 他被判刑
4.完整新闻内文:
高雄赖姓男子在PUB搭讪认识“小婷”(化名),趁她有酒意便拉至PUB旁暗巷亲吻、爱吻
,进一步要求口交;小婷同意配合,赖男却兴奋强脱她的内裤欲性交,小婷吓醒拒绝,仍
被对方强制性交得逞,小婷衣衫不整逃回PUB 门口崩溃大哭,经报案逮捕赖男判刑3年2月
,被告不服上诉,仍维持原判。
不过,被告赖男仍不服,取得医学会证称只要足够的力量,施于皮肤或黏膜表面,即可形
成女性私处撕裂伤,借此否认强制性交指控,声请再审及停止刑罚执行,但高雄高分院驳
回请求,被告若不接受仍可提出抗告。
判决书指出,被告赖男于2020年8月间到高雄市一家PUB喝酒,搭讪结识同样在该PUB饮酒
的小婷,酒酣耳热后,先将她带往PUB外骑楼,未违反其意愿接吻、爱抚,嗣又将其带往
邻近暗巷要求为她口交,当试图褪去小婷衣物要与她发生关系时,小婷明确表示拒绝且欲
离开现场。
赖却徒手抓住她阻止离开,并强行褪去其身着的连身洋装、安全裤与内裤,舔她胸部,违
反意愿性侵得逞,造成小婷下体撕裂伤,她奋力挣脱逃回PUB前,蹲地崩溃大哭,女友人
发现通知PUB安管人员报警,赖被依强制性交罪判处3年2月,再上诉被驳回,自认冤枉继
续上诉,提出某医学会的论点,否认性侵指控。
小婷控诉她同意口交、但性交不行,所以当下明确拒绝被告,法官认为被告虽在检警前否
认性侵,但曾在一审时向法官坦承,并表示深具悔意,积极寻求被害人原谅,希望能达成
和解,只因被害人一再拒绝,令赖深感遗憾,一、二审均认定犯行,判处3年2月徒刑。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36906
6.备注:
可以性交不能接吻 因为接吻要留给最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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