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涉嫌手指侵犯少年肛门 恶男辩称嬉戏 法院

楼主: kent (老肥宅)   2023-03-11 10:41:27
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李宗祐
3.完整新闻标题:
涉嫌手指侵犯少年肛门 恶男辩称嬉戏 法院依强制性侵罪判刑3年6月
4.完整新闻内文:
嘉义市高姓男子行经学校围墙,看见未满18岁少年独自一人,上前攀谈搭讪,涉嫌趁机拦
腰手指隔着裤子插入肛门,又强行脱下少年口罩拍照,少年拒绝要回口罩之际,高男又故
技重施,少男羞愤挣脱报警,检察官侦查起诉。嘉义地方法院依犯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
刑3年6月。可上诉。
高姓男子在去年9月间晚上6时许,行经嘉义市某学校围墙,看到穿着运动服的高三生少年
单独一人,高男向前攀谈搭讪,趁少年不备之际,涉嫌先以左手揽住腰部后,再以右手手
指隔着裤子插入少年肛门,又不顾反对,强行脱下少年口罩,要对少年拍照,少年拒绝后
,才返还口罩,高男又趁机抱住少年再次以手指隔着裤子插入少年肛门,强制性交得逞。
少男遭污辱挣脱后随即到警局报案,且对此行为感到恶心,就诊精神科10次。
警方循线将高男带回侦讯,高男坦承不讳,辩称只是嬉戏。检方侦查起诉。
法官认为,被告以隔着裤子手指侵入肛门的方式对未成年少年强制性交,造成少年有急性
压力反应、郁症,至今就诊10次,受有莫大身心折磨及伤害。又摘下口罩方式为强制罪。
被告曾犯对未满16岁之少年性骚扰简易判决处刑在案,未汲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虽然
坦承犯行也有意和解,但少年没有和解意愿。审酌大学毕业智识程度、未婚、无子、需扶
养母亲、有2个弟弟等一切情状,分别量处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6月
。又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罪,处拘役5日,可易科罚金。又依刑法第51条第9款但书,应执行
者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与拘役时,不执行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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