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夏光莉请求蓝文青给付剩余财产6856万 北

楼主: bluekai22 (布鲁托狗)   2023-03-10 12:35:44
夏光莉请求蓝文青给付剩余财产6856万 北院驳回
2023/3/10 11:07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0日电)资深艺人夏光莉与蓝文青同居28年,于民国109年间分
手,夏光莉提告要求蓝文青给付剩余财产新台币6856万余元。台北地院认为2人没有法律
上夫妻关系,夏女无请求权,判决驳回。
夏光莉(本名夏宗莉)主张,她与同为电视演员的蓝文青相识后,于81年间决定结为夫妻
,但蓝男自称有通灵能力,并表示夏女天生孤寡,无婚姻命格,若依一般礼俗结婚,会有
血光之灾,进而危及性命,等到2人80岁时,蓝男会举行世纪婚礼,将她娶进家门。
夏、蓝于109年因故分手,夏女表示,她与蓝男同居28年,先后共同经营火锅店及建设公
司,客观上具有“性”、“生活”与 “经济”之共同,主观上2造具有结为夫妻意思,虽
然欠缺婚姻要件,但属于“事实上之夫妻”的法律关系,提告要求蓝男给付剩余财产6856
万1600元。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指出,“事实上之夫妻”纵应该保护其权益,但不应等同于法律上的
合法夫妻,否则,无异将鼓励当事人无视婚姻成立要件的法律规定,让国家的婚姻政策即
无法有效推行,婚姻法律制度的机能亦将削减,对于第三人权益的保护也将因此遭受破坏

北院认为,夏女自陈与蓝男并未举行结婚仪式,2造无法律上婚姻关系,夏女无从主张民
法第1030条之1的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判决驳回夏女之诉。全案可上诉。(编辑:
方沛清)1120310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30310006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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