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5岁女脱口“吃过男生香肠” 竟是弄丢信

楼主: RRADA (HIRO)   2023-03-03 14:55:57
※ 引述《jal809 (jal809)》之铭言:
: 张男遭逮后辩称,他与女友即小芸妈妈交往后同居,并与其再生下1子,之后她就都在家
: 中照顾小孩很少外出工作,没有单独与小芸独处的机会;而小芸有幻想、混淆现实甚至说
: 谎的情形,并表示女友是为了争取儿子的亲权、要小芸做出不实指控。
: 不过,小芸做笔录、审理时,均能详述一模一样的过程,张男经常拿水管、衣架殴打管教
: ,再命令自己舔、亲他“尿尿的地方”,类似行为发生过至少10次,法官认为年仅5岁的
: 女童,若是凭空创造的记忆,根本禁不起反复讯问,认定张男犯强制性交罪,重判8年;
: 但上诉二审后,认为小芸陈述的无法得知是否已“进入口腔”,依强制猥亵罪改判3年4月
: ,还可上诉。
肥宅我不懂法律啦
上面内容是说
如果鸡鸡有放进小芸嘴嘴 鼠淑要被关8年
鸡鸡没放进嘴嘴 是小芸舌头伸出来舔鼠淑鸡鸡 鼠淑要被关3年4个月
但是在我们外人眼里看来
这两种行为一样恶心啊
小芸马麻都跟鼠淑同居生小孩了
鼠淑还对小芸做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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