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35年前 日籍女星“台北的交通太坏了,以

楼主: vatog (...)   2023-03-03 00:15:48
台湾可能曾经有机会让交通变得像日本一样好的
来看看民国78年12月18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草案第84会期的会议纪录。
pdf档:
https://tinyurl.com/5n8j39t3
约33年前,当时的交通部长就已经观察到现今常见的交通乱象,包含公权力举发能力
不足、用路人心存侥幸、罚锾金额过低、只罚钱没用等等,因此提出了一系列严格、
有效的修法,包含检举制度、提高罚锾(违停罚锾提高4倍)、道安讲习、违停要扣点、
强制绑安全带与戴安全帽、严惩毒驾酒驾等等。
这其中很多提案都被当时的不肖立委挡下、或是在后续修法中被移除了,比如说违停要
扣点,如果能留下来,现在的违停一定会大幅减少。
当中的文字非常值得一读,当时的行政院是非分明、正气凛然、义正严词地痛斥违规民众
对于法律与执法,用的字眼是加强、从严、彻底、落实、权威、尊严,而对于违规民众,
用的字眼是刁顽、恶性、情节重大、心存侥幸、推诿责任、难以姑息。
例如在检举制度中提到:
机动车辆持有率成长迅速,而一般民众普遍没有养成守法习惯,所以,用路人只要未见
交通执法人员出现,即心存侥幸的任意违规,而以工作负荷业已过重的有限交通执法人员
,实在无法举发、遏止大量瞬间出现的随机违规行为。因此,明订民众可向公路或警察
机关检举违反本条例之行为者,让民众共同参与交通秩序之维护工作,使民众透过参与而
建立起维护交通秩序之共识,养成遵守交通规则之习惯。
这才是品德高尚之修法,相比民进党政府的交通部根本是一群品德低劣的下贱人渣流氓。
又例如第14点: 明定交通执法人员得以连续举发方式从严处理违规行为...
...民众常以被举发之交通违规罚单,作为持续违规或再次违规之护身符,使违规行为之
处罚不易发挥吓阻之功能...
所以是哪些垃圾后来又搞出2小时只能举发1次、6公里内只能举发1次的陋规的?
在提高违停罚锾额度的一节中有提到:
...交通部刻正会同相关机关研订"停车管理法",以求根本解决都会区停车问题
,惟在该法尚未制定实施之前,只能藉本条例之规定,处理违规停车案件...
所以曾经想立新法专门用来罚处罚违规停车啊? 可惜没生出来。
然后一定要看看结语:
我国道路交通秩序之混乱早为国际人士所诟病,使我国的国际形象受到不良之影响。
不容讳言,今天我国道路交通秩序的混乱程度,已经严重妨害到国民之生活品质及
侵蚀到社会伦理规范。因此改善交通秩序,振兴法纪,提供可以通畅交通之道路,已是
全体国民之共同心声,政府责无旁贷地必须承担这个任务,以满足国民之期待,由于
我国台湾地区地狭人稠,近年车辆持续增加,但道路面积之增加却极有限,基本上,必须
抑制车辆成长并扩大道路系统之建设,方能根本解决交通运输问题...
是否很难相信这段文字出自33年前? 33年多来台湾交通不但没有变好,法律面更恶化到
轻纵连续违规、限缩检举包庇违规了。
※ 引述《usnavyseal (usmarine2008)》之铭言:
: 刚在FB看到有人po旧闻
: https://i.imgur.com/BfsBt46.jpg
: 早在1988年拍摄悲情城市的日籍女星中村育代就被车祸吓到
: “台北的交通太坏了,我以为回不了日本,真是太可怕的记忆了”
: 是不是要庆祝我们都还活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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