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动法什么东东 管制媒体
自立晚报
【记者郭穗/陈金宝 台北综合报导】继中介法之后,又一个企图管制台湾媒体自由的产物
出现。“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全动法〕是啥东东呢?台湾愈来愈不自由了、
228期间,媒体争相报导国防部企图修法让全动法在立院过关,方便将来两岸战争时管制
媒体。国防说法是战时才动用。
国防部近日预告“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修正草案,遭质疑下达动员后将管制媒体与记者
。国防部26晚间指出,战时管理措施早已存在相关办法,并未箝制新闻自由,目的是应对
敌人认知作战威胁,部分媒体“如同戒严军管”之述,并非事实。
不过,这一说词很难让国内外媒体信服。何况愈来愈多国外媒体进入台湾,就是相信台湾
媒体自由,而不是牵制自由。
国防部近日公告“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修正草案说,为符合达成“动员准备阶段”及“
动员实施阶段”任务目的,增订动员“实施阶段”组织与权责及任务、动员实施阶段征购
、征用及罚则等规定,并适时调整动员所需方案。
这一个形同戒严、箝制新闻自由的法案,尚未立院通过,已在台湾媒体之间发生寒蝉效应
。反应是人人不满。国民党立委江启臣认为,管制内容不具体,内容也不明确、预料将来
在立院又要掀起新战场。
去年NCC企图制作中介法,已引起各种媒体不满,现在还胎死腹中;如今又一个管制媒体
东西出现。也只有在蔡政府治理下,才有这么多管制媒体法案一再出现。
国防部指出,除修正名称为“全民防卫动员法”,并配合新增讯息传播、金融外汇、资通
讯等动员准备方案。有关讯息传播动员准备方案部分,遭部分媒体解读称,当国防部下令
动员,就代表将管制媒体与记者,形同戒严、箝制新闻自由。
国防部澄清,考量战时或紧急状态下,对正确资讯传播及错、假讯息处理,须有效规范,
现行“动员实施阶段大众传播事业及从业人员管制办法”,已就应配合办理事项订有规范
。
全动法修正草案,主要区分“动员前、后”对传播媒体及通讯设备的管理规定,以期望维
护军事安全及战事进行,同时也是应对敌人认知作战威胁、确保国安的必要措施。
军方人士强调,有关媒体的战时相关管理措施,已存在过去由行政院新闻局颁布的“动员
实施阶段大众传播事业及从业人员管制办法”,事后因新闻局组织改造,现由国家通讯传
播委员会、文化部共同管理。
军方人士表示,在因应新闻不实的法条部分,陆海空军刑法第72条已有类似条文,相关部
会的灾害防救法、传染病防治法及社会秩序维护法亦有相关条文;国防部是配合政府政策
详实全民防卫动员法,且政府打击假讯息是在俄乌战争前就已在进行。
法案修正部分,主要是增订第61条“动员实施时期,散播有关动员、征购、征用之谣言或
不实讯息,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
金。以广播电视、电子通讯、互联网或其他传播工具散播不实讯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
一。”
法案中也增订第15条“为因应新闻及不实讯息处理,讯息传播动员准备分类计画主管机关
,应对出版事业、广播电视事业、互联网平台与应用服务提供者及新闻从业人员,实施
调查、统计、编组及规划”。
国防部的说法是管天管地,不论任何形态媒体都要纳管。除现行民刑法以外,又要一个全
动法吗?军方管制媒体符合国家利益吗?党政军退出媒体,台湾却倒行逆施。
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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