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男臭骂“丑女”逆转判无罪!法官:非美

楼主: st210113 (60%摄影+40%阿宅=咖啡熊)   2023-02-27 09:14:17
1.媒体来源:
三立
2.记者署名:
魏君程
3.完整新闻标题:
男臭骂“丑女”逆转判无罪!法官:非美学专家不具公信力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一对男女长久不睦,在某百货广场的贩卖部前,女子遭到男方从后方碰撞,双方因此
起口角,男子还臭骂“丑女”,女子气得告上法院,一审判男子公然侮辱罪,罚4千元,
男子不服上诉,二审竟逆转无罪。
判决书指出,台北一处百货广场有两名店家长期不睦,其中一名男子阿宸(化名)因在百
货广场的贩卖与女子小芳(化名)起口角,竟公然谩骂小芳是“丑女”以及三字经,小芳
气得告上法院。
法官一审判决,阿宸辱骂小芳丑女,犯公然侮辱罪,处罚金4千,如果易服劳役,以1千元
折算1日,阿宸不服判决上诉。二审判决指出,小芳指控阿宸在贩卖部前对他有肢体接触
,还遭到辱骂丑女,以及三字经。阿宸否认肢体接触,也否认辱骂。
本案证人指出,阿宸确实没有碰到小芳,也没有骂脏话,但阿宸真的有骂丑女一词。法官
表示,阿宸语言中所使用的“丑女”2字,乃是用以表达个人的审美观,并无绝对标准,
据心理学上的“审美流畅理论”以及“愉悦─兴致的审美模型”等理论,指出阿宸并未具
有美学评论有特殊的专业研究或社会权威地位,阿宸说丑女仅代表个人主观评论,不具有
社会公信力,因此判阿宸无罪,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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