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9成政治档案遭隐蔽 范云提案揭威权打手:列在选举公报
ETtoday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立委范云24日举办“揭露威权打手:真相才能带领国家转型正义工程持续前进”记者会,她
提出2点呼吁,包含:立院应尽速通过修改选罢法,让选举公报揭露威权统治时期加害人、
共犯纪录,政治档案条例修法也应尽速通过,有破九成政治档案都被遮蔽,不应让受害者家
属苦等真相。
范云表示,台湾作为一个经历过最长戒严时期的民主国家,推动转型正义是为了让台湾社会
真正和解,但即使民间与促转会努力多年,现况却仍是“有无数的受害者,却不见任何一个
加害者”,这是因为情治单位至今还是持续以国安为由,对当年的政治档案进行遮蔽,受害
者与家属看不到真相。
范云强调,要求于选举公报揭露威权统治时期侵害人权纪录,目的并非追杀、清算,而是要
达成最终的社会和解。她呼吁采取针对公职参选人“只揭露纪录,但结果交由选民决定”的
作法。
范云表示,这样的做法不仅合乎宪法、有国际前例可循,且相比同样经历过转型正义的东欧
国家,审查对象甚至包含媒体与学界,或是直接禁止曾为威权机构效力者担任特定职位,单
纯“揭露”已是非常温和且限缩的方式。
范云举例,曾经历威权压迫的捷克、阿尔巴尼亚,对于过去于威权政府下担任特务、情报人
员等,采取“禁止担任国会、政府、大众传媒等职位”;而拉脱维亚则是“禁止参与地方选
举”、立陶宛“强制揭露其过去活动”等法律。
范云表示,民选公职人员由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权力、从事公共事务,担负政治与社会
责任,若曾于威权统治时期有伤害人权的行为,有义务让民众知悉与说明,得到政治权力后
不会再重蹈覆辙,亦不会在面对中共敌对势力的威逼利诱时,再次选择屈服并协助暴行。
促转会于其结案报告中,对于未来要进行的加害者识别任务,已将加害者的定义,明定为八
种样态。范云所提出的版本,参考这八种可以说是作为一个民主社会的底线的样态,例如:
不应该任意地杀人或者进行非法的人权侵害。范云指出,最重要是修法的目的,至于侵害人
权的样态,要再扩大或者限缩,也欢迎各界提供意见,共同讨论。
范云指出,第二个诉求是“修改政治档案条例”,让政治档案的公开最大化,是第一个诉求
必要的配套。当年的威权政府是“大规模且有系统的进行人权侵害”,然而,今天档案局征
集到的政治档案仅有7.7万件,而且其中有7.2万件,等于是高达九成以上的档案,都有资讯
被遮蔽!如果没有真相,社会如何和解?难道正义仅是补偿费可以买回的吗?
现行的《政治档案条例》,情治单位可以依《国家机密保护法》、《国家情报工作法》,将
相关资讯限制应用,甚至列为永久保密。范云指出,过去她曾申请自己的政治档案,也有高
达91%的档案以国安为由遭遮蔽资讯。
对于修法进度,范云表示,她已于去年五月提出《政治档案条例》修法版本,国发会档案局
目前也已经有公告版本,希望把握这会期修法通过,别让受害者与家属苦等真相!
台大历史系周婉窈教授强调,落实转型正义四大工程最首要的工作是“究明真相”,掩盖加
害者姓名,就是掩盖真相,就是转型正义最大的阻力。
除此之外,威权统治时期参与人权迫害的加害者或共犯,如果能直接参选公职,甚至不用揭
露相关纪录,那如何深化台湾社会的人权价值?
真促会理事长陈嘉铭表示,目前调阅政治档案最大的阻碍就是情治单位,情治单位做为过去
威权体制的加害者和协力者,竟然现在摇身一变成为决定政治档案开放与否的裁判,颠倒黑
白、莫此为甚。《政治档案条例》修法势在必行,必须明文排除《国家情报工作法》第八条
第一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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