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国人是中华民国人?路灯电死男判国赔

楼主: sodabing (至少四个字符)   2023-02-21 08:13:32
中国人是中华民国人?路灯电死男判国赔 制宪基金会批荒谬:他们有缴税?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3-02-20/858256
Newtalk新闻 | 政治 | 刘福全 综合报导
发布 2023.02.20 | 09:53
一名中国籍男子骑自行车在高雄市遭路灯电死,高雄地方法院认“中国地区人民也是中华民
国人民”,判高市府国赔463万元,引发争议,陆委会强调,从未称“中国人为中华民国
国民”,高市府也将依法提上诉;对此,台湾制宪基金会痛批判决荒谬,质疑中国人有向
台湾政府缴过税吗?何为可请求“国家赔偿”?强调明确国家边界才能确保国家安全。
中国籍钱姓男子2018年来台骑自行车环岛,行经高雄市路竹区遭路灯电击死亡,家属跨海打
国赔官司,高等法院高雄分院2月15日判决高雄市政府应负国家赔偿责任,维持高雄地方
法院2021年7月9日的原判决,认定“大陆地区人民亦为中华民国人民”,原告中国人民与
我国间成立“国家赔偿之法律关系”。
有媒体报导,法官经函询陆委会获函复“中国大陆人民也是中华民国人民”,适用国家赔
偿法,陆委会17日澄清,函复内容从未指称“中国大陆人民是中华民国国民”。
判决荒谬!中国人是我国国民?
对此,台湾制宪基金会表示,这是一件极其荒谬的判决,该遇难的中国人士,是持台湾政
府所核发的入境许可来台,其目的是旅游,他没有要做台湾的人民、没有要定居台湾、没
有行使台湾公民的权利,也没有履行公民的义务,从任何目的上看,他都不是“我国人”
,怎么到了请求“国家赔偿”,他的家属就忽然成了“中华民国人民”?他们曾向台湾政
府缴过税吗?他们履行过台湾公民的义务吗?
“事关国家与国民定位的体系性问题”,制宪基金会指出,此案不是人权保护或人道关怀
的问题,也不是法律解释的技术性问题,这不是单一法律的问题,而是体系性的问题,而
是我国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定位出了问题、我国的国家定位出了问题。
外国人在我国受到伤害或失去生命,若是有我国应负责之处,当然有权利在我国寻求法律
救济,只是不应适用《国家赔偿法》,我国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是我国的国民吗?
他们可以自动取得我国国籍或户籍吗?我国要求他们缴税吗?以上答案都是否定的,怎么
到了依据《国家赔偿法》请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忽然就成了“我国人民”?
法律碰到中国人不敢、不能说是外国人?
“问题的根源在宪法”,制宪基金会强调,为什么我国的法律,碰到中国不敢/不能说是
外国,碰到中国人不敢/不能说是外国人,以致法律的适用出现荒谬的结果?问题的根源
在宪法。 所谓“我国的宪法”,是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是当时中国的宪法,随着
蒋介石政权的种种行为与主张,加诸于台湾人民的。时过境迁,台湾虽已取得事实上独立
,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治,但这部《中华民国宪法》关于国家定位的部分,并没有修改
。而《两岸条例》,将“大陆地区”定义为“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大陆地
区人民”定义为“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
制宪基金会表示,总统再三强调“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法院的有权判
决却再三打脸,告诉国家机关依现行宪法架构,这个国家仍维持对全中国的领土主张?竞
选时高喊“台湾是台湾人的台湾”,法院却提醒“大陆地区人民亦为中华民国人民”?台
湾人民是否要继续忍受这样不正常的宪法架构?还是要追求自主、独立、与完整的国际地
位,挺身捍卫自己的家园。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