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17岁少年参加“调酒挑战”!深夜倒卧店外

楼主: s1777001 (iPad温开水)   2023-02-15 12:05:46
17岁少年参加“调酒挑战”!深夜倒卧店外草丛 送医抢救不治
ETtoday 记者蔡文渊、庄智胜
苗栗县竹南镇一家餐酒馆日前举办喝调酒挑战活动,不料一名17岁少年酒后走出餐厅,随
即倒卧在户外草丛,民众发现后立即将他送医,但少年却不治死亡。检警相验后,因少年
无明显外伤,最后以意外死亡结案。虽然店家无相关刑责,但提供酒精饮料给未满18岁的
少年,已涉及违反儿少权益保障法,县府社会处在调查后将依法开罚。
警方调查,该家餐酒馆日前举办喝调酒挑战行销活动,该名少年4日晚间入店消费,并喝
下业者提供的调酒,随后于深夜11时许离开餐厅,不久后即被民众发现倒卧在附近草丛中
,已经意识不清、脉搏微弱,当下救护车到场后,立即将少年送往医院抢救,惟最终仍宣
告不治死亡。
检方相验,少年过去无相关病史,现场没有打斗痕迹,且遗体也未发现明显外伤,最后以
意外死亡结案。虽然店家没有相关刑责,但提供酒精饮料给未满18岁的少年,已经违反儿
少权益保障法。
苗栗县长钟东锦昨(13日)责由工商处邀集警察局、消防局、劳青、社会、卫生及教育等相
关局处,择定竹南、头份地区酒馆、Pub等场所进行八大联合稽查,针对违法违规事项予
以取缔告发,并宣导、告诫勿提供或贩卖酒品予未成年人,以免触法并造成青少年身心受
损。
警察局与县府稽查团队特别于现场提醒商家,应于场所明显处张贴“未成年人禁止购买、
饮用酒类”等相关告示,于贩售或供应酒类而对顾客年龄有疑虑时,应请顾客出示身分证
明;无身分证明或不出示证明者,应拒绝提供酒类。如商家贩卖、交付或供应酒类予未成
年人,警察局将配合依法取缔,由主管机关社会处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等相关
规定,科以新台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214/24403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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