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测速照相机刚启用就被砸 1个多月开出420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3-02-14 08:51:17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陈建志
3.完整新闻标题:
测速照相机刚启用就被砸 1个多月开出420张罚单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太平长龙路因道路蜿蜒,吸引许多汽机车来体验,不过稍一不慎就容易发生事故,近年
已发生多起死亡车祸,台中市警察局为了维护用路人行车安全,在长龙路山上和山下,各设
置一支测速照相杆,并从今年元旦启用,没想到才刚启用半个月,就被一名不满被拍照男子
拿石头砸破外框,台中市警局交大统计,启用至今1个多月,两处测速照相机共开出420张罚
单,请民众依速限行驶,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太平区长龙路可通往南投国姓乡,是太平重要联外道路,不过因道路蜿蜒、路幅狭窄,民众
经常反映车辆超速及危险驾驶,一旦发生事故经常酿成严重伤亡,近年已发生多起死亡车祸
,分析事故肇因多为超速失控。
台中市警局为有效防制太平区长龙路段交通事故发生,维护用路人行车安全,在长龙路1段1
66巷口旁的往东上山方向(速限50公里),以及长龙路4段25巷口往西下山方向(速限40公
里),各设置一支测速照相杆,并从今年元旦开始取缔,启用至今两支测速照相杆共开出42
0张罚单,其中长龙路4段25巷口的照相杆就开出364张,可见下山超速状况较严重。
上月15日一名男子骑机车经过长龙路4段25巷口的测速照相杆,听到后方“卡喳”一声,惊
觉自己可能超速被拍,一想到会被开罚单越想越气,于是折返持路边石头丢掷泄愤,将照相
机外框砸破一个洞,警方事后追查依刑法第138条妨害公务罪侦办。
台中市警局表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规定,汽车驾驶人行车速度,超过规定
的最高时速,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罚锾。另依据同条例第43条第1项第2款规定,
汽车驾驶人,行车速度,超过规定最高的时速60公里,则处新台币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
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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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只有测速照相还不够
还要有科技执法取缔危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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