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国一直以来被大家诟病的长照问题
这户人家
妈妈80+ 爸爸失智症 儿子生病不能自理
所有人都知道,他们需要安置 需要长照
需要居服 需要喘息 需要钱
但是,他们有不动产,有房子,可能也有一些存款
一旦你有房子,几乎可以说,不管你家有多少身心障碍 生活不能自理,没有低收
所有上面看到的服务,都要钱,很多钱
他支出之后,会活不下去的钱
再来,生活不能自理的儿子,有没有粉红色那张身心障碍证明?
有没有法院申办辅助宣告?
直系亲属有互相抚养的责任与义务
也就是说
他们一家,有互相抚养的责任与义务,要政府安置,政府可以“代垫”,但是会跟互相打
官司 要求支付
意思就是
安置失智爸,跟妈妈、儿子名下财产清算要钱
安置儿子,给爸妈名下财产要钱
也许是这个老太太不愿意、不知道、不理解各种方法......反正最后就是最后这样
好了,全家死光,不动产归属失智老翁,法院拍卖,所得用来缴安置费用,花光再说
我好多个案都是这个状况!
换到没那么惨的其他人,你 我 普通上班族
月薪几万,父母配偶子女有不动产,基本就跟社福无缘,自立自强
前几天不是才有新闻,家人住安养院,一个月五万?钱从哪里来?
最多让你申请一个住宿式机构照顾费用补助吧啦吧啦,名字一长串,不知道谁起的,以前
有个简单的名字“托育养护”
这个比较简单,只看粉红色那张身心障碍証明,不看存款,但补助额度就少,有没有一万
都不知道
我们政府真的很奇怪
出租车可以很快拿钱、风电也有钱、还有补助什么什么行业薪水
然后这种跟人相关的事情,永远都小气巴拉
好吧,你说我们要走“楢山节考”路线
那你补助小孩、补助让人愿意生小孩、让人成立家庭,而不是给他们当官的一样靠爸靠妈
靠遗产
同样的问题,一样在青年住宅上,父母配偶子女有不动产,一样连抽签资格都不符合
以上 缺漏请再补
统一写在这里,没错,他们的确早就该处理房子,现在老一辈的人,都有一种想法,要有
房子才有地方住
没错,但问题是,也仅止于“有地方住”
或许他们早该儿子当初就该安置、先生失智也该处理
但看文章,失智老翁被带去警局只能吱吱呜呜,但能自己一直吃东西,依照固定步骤煮粥
,在失智症的病程,这只是刚开始 不严重的
或许底下推文嘘文写的都还在做、正在做,我们都不知道,反正人都死了、干了、木乃伊
了,可能也不会有真相
至于机构,我只能说 污名化有原因,但,政府把机构住民当次等公民,我也觉得很有道
理
至少全台湾,现在,只有机构住民跟工作人员有强制快筛令,是强制、不是鼓励、不是建
议,而且执行已经超过半年
以前我也会鼓励真的有需要就存钱找好机构去吧
现在喔 科科